道教全真派的传戒科仪仿佛道德经全文注音版83页在静默中低语
所谓戒,是解、界、止的意思,它是道士归真的首要,禁止的规矩,防止“恶心邪欲”、“乖言戾行”。有戒就必须授,源远流长,从太上降授科仪,即成道教之传统。初期简约,主旨为戒贪欲、守清静。随后,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借鉴儒家名教纲常的一些观念和佛教戒律的某些规定而制定了多种戒律,如“三皈”、“五戒”、“八戒”、“十戒”,内容除五戒与八咎基本相同外,还列有其他禁条。
南宋时,全真派兴起,并出现了“传戒”制度,以口口相传和六耳不谈法来保护神仙修持秘密。此后,每代祖师会根据古制口头传授,不写字表述,只以心印心印相互认可,比如《重阳立教十五论》、《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等。这一方式至邱长春祖师时仍然沿用。
元明间,又出现了清规,对犯律者按过失轻重处罚,如跪香催单革出杖革火化等。在这一期间,全真学者王常月撰《初真书》,并将其与《中极书》、《天仙大书》合称为“三堂大书”,凡受此三书之人需经过百日严格训练方可正式成为全真弟子。王常月于顺治乙未秋到京都,在丙申年三月望日于白云观中举行传法典礼,将全真学门庭若市,使其闻名四海至今依旧延续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