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全真派的传戒科仪仿佛一位慈悲的老者用道家语录注解点亮心灵之灯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各行各业、各门各派、各宗各教中,这个规矩就是戒律。所谓戒,是解除众恶之缚,界定善恶之分,防止诸般不良行为。它是道士归真的首要法则。
天真皇人说:“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因此,这些戒律约束了道士思想和言行,以防止“恶心邪欲”、“乖言戾行”的发生。
有了这些戒律,就必须进行授受。这一传授过程源远流长,从太上降授至今,是形成了道教传统的一部分。在早期,初期的 道教戒律较为简约,其主要目的是禁止贪欲和守护清静。
随着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势力兴起,他们借鉴儒家名教纲常及佛教某些规定,并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戒律,如三皈五戒八戒十戒等,其中与佛教基本相同,但也有一些独特规定,如不得违逆父母师长、不得杀生屠害等。
《老君想尔戒》、《说十戒》、《思微定志经十戒》以及《老君说一百八十甲子》的出现,为不同派别提供了不同的修持规范。而南宋时期,全真派兴起后,便出现了“传咎”制度,即口口相传,不可轻易外泄,使得神仙修持的秘密被严格保守。
重阳祖师向七真传法,要义包括积功累德、丹法修持、清静清修以及长生久视之术,以及作为全真道士守持规范禁忌的具体要求,如《重阳立教十五论》、《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等。邱祖也有自己的规则,而到邱长春祖师时,全真家的确立了一套完整的衣钵承袭制度,将这些秘密通过单枝相接形式继承下去。
龙门第一代传咎律师赵公辅佐邱祖,在白云观率众有功,因此他于大元至元庚辰年正月望日授初真咎;如法行持,再次传给中极;最后,他将妙德无漏的心印天仙大咎继续颁布。此后,每位接受过这样的训练的人都需要再次经过三十年的修炼才能达到完满境界,可见这并不容易做到。
到了元明时代,不仅有咎,还出现了一系列清规来对犯错的人进行惩罚,《正统道藏》和《道藏辑要》收集了多种关于全真的清规,它们根据犯错误的人的情况轻重,有跪香催单革出杖革火化等不同处罚方式来决定其惩罚措施。直到今天,全真的这个体系仍然存在并且广泛实践,被认为是中国宗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