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的智慧如同传戒科仪中流淌的圣水滋养着全真派的每一根筋骨
从古至今,每一代道士都秉承着这份精神,不断地探索和完善自己的戒律体系。我们知道,所谓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道教中,这个规矩就是戒律。
《洞玄灵宝玄门大义》指出,戒律能够解除众恶之缚、分善恶之界、防止诸恶。这意味着它不仅是禁止邪淫和非法行为的手段,也是维护道教纯洁性和正统性的重要措施。天真皇人说:“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因此,戒律是对道士思想言行的一系列约束,以防止“恶心邪欲”、“乖言戾行”。
有了这些戒律,就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授受制度。在太上降授科仪之后,便形成了道教传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初期简单发展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更为复杂多样化。在这个过程中,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各宗派借鉴儒家名教纲常与佛教戒律制定了一系列如三皈、五戒、八戒十戒等条文,其中五戒与八咎基本相同,而十咎则包括更多关于尊敬父母师长,不杀生屠害,不叛逆君王等内容。
到了南宋时期,全真派兴起后,便出现了“传法”制度,即口口相传的心法,并且将此秘密保留于己,使其神仙修持成为一种高深莫测的事功。而重阳祖师向七真传法,其目的在于积累功德修炼丹药以达到长生久视。这也体现在他们守持规范禁忌方面,比如《重阳立教十五论》、《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
随后的邱祖也有《长春真人直言》,而龙门第一代传法者赵公明辅佐邱祖,在白云观率众有功,便于大元至元庚辰年(1280)正月望日授初真界,并依此继续推广到中极及心印天仙大界,最终完成修炼需要三十年的时间,这说明遵循全真台谱确实是一项艰巨任务。
到了元明交替时期,还出现了一些清规,它们并不仅仅是警示事前的行为准则,而且还涉及对犯错者的惩处。比如,《全清九章》的内容详细规定了不同程度违反规定应该受到哪种形式的惩罚,从跪香到火化都不例外。
最后,全 真台谱公开授受起始于第七代传法人王常月,他撰写了《初级台谱》,并与其他两部合称为“三堂大台”。他在顺治乙未年秋季前往京都,在丙申年三月望日便在白云观内进行第一次正式授命,对千余位弟子进行百日严格训练,使得全真的表演艺术声名鹊起四海。此后,每个时代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丰富这些台谱,让它们不断更新自我,为后世提供可靠的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