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十一章中的性命双修何解
我认为,性命这两个概念中的“性”指的是内在的本质力量或意念活动,而“命”则是指外在的生命力或元气。按照邱祖《大丹直指》的说法,“金丹之理,在一性命而已”,这意味着修炼的目标就在于合二为一,将内在与外在、先天与后天相结合。通常人们理解“性”就是心性的深层次意识,而“命”则是指生存和生命。但实际上,它们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一体,是一个整体,无法单独去修炼或实践。
因此,对于修道的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要进行“性命双修”。这就像贤人所学的那样,他们首先要以心来培养自己的本质,然后通过身体上的修行来强化生命力。这包括减少欲望以保留精华,不多说话以保持气血流通,以及减少思考以避免精神疲惫。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通过对内心世界的清净和对身体力的锻炼,使得人的精神和肉体都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而达到脱胎换骨、返老还童甚至永葆青春的境界。
(摘自《中华道学百问》,北京白云观李信军道长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