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二章朗诵中的传戒科仪仿佛是天地间的守护者静静地聆听着每一个字句的深意
道教全真派的传戒科仪,仿佛是《道德经》第二章朗诵中的守护者,静静地聆听着每一个字句的深意。它源远流长,从太上降授,形成了道教传统。初期简约,主旨为戒贪欲、守清静。随后,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借鉴儒家名教与佛教戒律,制定了“三皈”、“五戒”、“八戒”、“十戒”,其内容除五戒、八戒基本相同外,还有禁止违戾父母师长、杀生屠害等规定。
南宋时,全真派兴起,便出现了“传戒”制度,以口口相传和心授法门,不谈非正之言,以防止法被匪人所窃。在重阳祖师向七真传法中,更具体要求修持神仙术和规范禁忌,如《重阳立教十五论》、《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
至邱祖时,全真全宗心印天仙大戒已成定规,而修持需三十年方圆满。在元明交界处,又出现清规,对犯律之士按轻重处罚,如跪香、催单革出及火化等。在王常月第七代全真受命之后,他撰《初真戒律》,与《中极戒》、《天仙大济合称“三堂大”。凡受此三则之士须百日锻炼后方可登坛。这一制度广为流行,使全真在中国宗教界声名鹊起。而今,这一系统仍然保持着其悠久的历史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