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天地一指社会万物一马无为才能无不为
很有趣的是,辩论大师庄子不喜欢进行辩论。这是因为庄子与其他辩论家观察世界的角度不同。世人通常只关注表面现象,而庄子则站在无尽广阔的视角,用道的智慧如同镜子一般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质。他认为,世间所谓的对立、是非荣辱在他看来实际上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它们都是由人的内心价值判断产生,这种判断来源于人的内心,是片面的和局限于一隅的。如果我们阅读后续《秋水》篇,我们会发现庄子描述河伯在秋水泛滥时感到“天下之美尽在己”而洋洋自得,但当他到达汪洋大海时,他才意识到天地无限,而自己不过是一小颗井蛙。因此,我们可以将那些拘泥于私欲的心态称为“河伯型”的心理状态。
在之前的一节中,庄子指出人类喜欢进行辩论并判定是非,并且用自己的偏见来评估事物,这些行为毫无意义,也无法揭示事物真正本质,只有从“道”的高度,用“明”的方式去洞察事物才能达到理解其本质。
现在,在这一节里,庄子进一步探讨了认识论深层次的问题。他利用先秦名家的“白马非马”和“指之非指”的讨论,以此来解释概念与事物之间关系。
庄子的言语简洁明了:以一个手指代另一个不是手指,不如用不是那个手指来证明这个不是真正的手指;以一匹马代表另一匹不是马,不如使用不是那匹马去否认这匹确实存在的马。天地就像是这样用一个手势把万物包含其中一样。
这种说法似乎有些难以理解。但我们需要先了解公孙龙关于命题“白马非马”和命题“白石非石”的内容。这两个命题其实都涉及到了名与实之间关系,即事情自身与概念之间相互独立分离的情况。公孙龙提出,如果我拿着这个大拇指,它并不属于手指,因为名字(类)给予的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而具体的事物却保持不变,因此它并不能被称作真正的手指。而你举个例来说,你可能说某个桌子的形状就是桌子的样子,但实际上,那个具体存在的事务跟你所说的名称(类)是不相关联,所以即使你叫它桌子也改变不了它本身的事务特性。
同样,“白马非 马”的意思是,一匹纯白色的活生生的动物,与人类为该动物起的一个抽象名称相比,它们各自独立存在,就像你可以给任何动物起任意名字而不会改变它们底下的基本属性一样。一边叫张三,一边又叫李四,这两者完全没有必然联系。但尽管如此,你仍旧要承认张三作为一个人。你能明白吗?
现在我们终于能够理解他的话了。在这里,庄子的意思是,用你的大拇 指来说明你的大拇 指并不存在的话,更不应该从这个不存在的大拇 指开始解释为什么这根真的东西不能被称为真正的手 指;同样的,用一头雪白 的活生生的动物替换掉所有已经被归入 “狗”类别的人或生物,更合适,因为这是更直接、更有效率地解决问题。
虽然他经常让惠施疲惫透顶,但是他的这些话,并不是为了挑战公孙龙关于 “白 马 非 马”,或者其他争议中的观点。而他的目的是告诫人们,无需通过简单比较或对立双方就彼此界定一切,从而永远困住自己在他们各自构建出来的小宇宙中不断循环过去。而且,他希望人们放弃这样的做法,将我们的思考方式转化成一种更加开放、更接近自然 本源 的状态,让我们的思想更加接近于真理,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当人们看到这一切的时候,他们就会明白何为最高境界——实现一种超越一切差异和分别的心灵状态,使人能够同时感觉到自己与整个宇宙是一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正是他追求的人生哲学核心:天地是我生命之始,与我共存;万象是我生命之伴,与我齐全。此乃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