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化之谜戒法不妄传与知人知面不知心相互辉映天然道观中隐藏的智慧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传戒仪式,这一历史瞬间被宋士洪道长留下。戒律,即禁令之义,是归于真实的要旨,是修行的务必。在天真的皇人语录中,我们可以看到:“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这意味着即便进入戒坛,也必须秉持诚意接受戒律,注重举止和威仪,以远离五祖和七真的态度为目标,将自己的品德提升到全真榜样的层次,以此维护家风。
严格来说,全真派的传戒活动并不仅仅是一种法事,它更是一个严肃而重要的教务活动,这体现了一种严格遵守道教纪律、重塑教规与文化建设的精神。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进行过传戒活动,有许多古老的道教经典能够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一份名为《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的手稿记录了唐代一个女道士王景仙对十大禁止和十四个持身品誓言。这份盟文反映了唐代受戒者的心路历程,并显示出其对于超脱世俗情感并达到佛界境界的渴望。
有人提出了学自佛教这一说法,但这论点站立不稳。原因之一是印度佛教当初并未记载有类似的传授行为,因为他们主要通过讲经辩论来推广信仰,而不是通过正式授予某些特定权力或知识。此外,在中国佛教关于传授活动的情报多集中于宋朝以后,这显然晚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些早期 道 教 传 授 活 动。全 真 派 对 伝 授 戒 法 非 常 严 肃 与 认 真,对方丈大律师是否向合适的人选授予这些权力极具选择性。
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任何想要接受戒律的人都应当具备以下十项条件:好求胜法,不断学习善良;好近贤智,无疑惑;聪哲,可以分辨是非;谨慎,不轻易行动;柔和,没有过错;能师胜己,无骄傲心;敬师重教,如获宝藏般珍视它;能奉师长,不辞辛劳工作回报恩情给先前导师提供帮助,或许请求接收更多知识。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则石匣将被埋藏在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等地,只有当劫运流行自然出现时才会浮出水面。
教授如何接收及遵守这些规定源远流长,从太上主降赐至今形成了完整的一套制度。而最初期的大众化简约版宗旨是在约束贪欲、保持清静,《老君想尔阶》则可能是正一天师最早制定的九条准则也是最古老的一部禁令典籍。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等各自创造“三皈”、“五戒”、“八斋”、“十斋”以及其他诸多相关规范。而到了北宋,全真派兴起,与之相伴的是“传授”制度确立,其中依旧保留古制,由口头相承六耳无谈话修炼神仙,对其宗源追溯可知全真先进时代以往仿效古制而定,所以不得轻易向旁人揭露隐私,目的是为了修炼成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