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每日禅语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道教文化深藏天然道观之谜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第一次的传戒大典,这一历史性的场景被宋士洪道长所记录。戒律,是一种禁忌,它是修行的起点和责任。天真皇人曾说:“既称道士,不得不模仿真正的道士;凡称‘真人’,必须遵循真正的规矩。”当一个人进入戒坛时,他必须诚恳地接受戒律,并致力于保持安静、严肃的仪式。在这样的环境中,他们远离五祖之法,追随七真的足迹,以期成为全真的榜样,继承家风。
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的传戒并非简单的一次宗教仪式,而是一项严谨的教务活动,是维护宗教纪律、重塑教规与风范的一种方式。这是为什么呢?事实上,道教中的传戒活动并不仅限于全真派。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进行过类似的活动,这一点可以通过众多古籍经典来证实。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代《十戒经盟文》显示了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情况,其中提到女道士王景仙因沉迷六情而寻求超脱,她前往张泰门下接受十大誓言,以此为契机开始修行供养,从而获得永恒。
有人认为佛教对道教传习中的“受戒”有着影响,但这一说法站不住脚,因为印度佛教学术主导的是讲经辩论,而不是像中国那样流行“受戒”的形式。此外,中国佛学关于“受戒”的记载主要出现在唐宋之后,与道教早期之“受刑”相比显然晚了许多年。
全真派对于这方面非常认真,对于没有合适接班人的情况,他们不会轻易授予新法,因此按照《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任何想要接受这段神圣法律的人,都需要具备以下十个条件:
好求胜法,如同善水不断。
好近贤智,无疑惑。
聪明好学,可以辨别虚假与真实。
谨慎言谈,不超过行动。
柔和宽厚,没有过失。
能够师承胜过自己,无骄傲心态。
尊敬师长,如获宝贵珍藏般珍惜。
能够侍奉师长,不辞辛劳工作。
对先师有感激之心,为报答他们恩情做出努力。
渴望请愿,每日夜以继日,不懈奋斗,这就是所谓的十相。
方丈大律师在授予这些法律之前,也会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筛选:
心志不纯净者,不予许其加入;
不尽诚信者,也是不允许;
缺乏坚定意志者,更是不被考虑;
五逆恶念未除也绝不能让其参与;
若身体有疾病也不予授给法律。
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那么他们将把这些石匣隐藏在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里,让时间流逝自然露出世间。因此,在整个历史过程中,对于这种神圣法律源远流长,并且自太上始祖降临至今,一直作为重要的一部分存在。而最初简约但强调清静和克服贪欲的是太上老君赐下的第一批规则,最终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知的大乘佛陀化身之一——正一天师所采纳最古老、最原始的一个礼仪,即《老君想尔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