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少数民族的长老传承守护文化根基的守望者
在我国西南部的少数民族中,人们对“老”的尊崇程度达到了极致。"老"不仅仅代表着年龄和经验,更是权威与智慧的象征。在这里,“长老制”成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传承文化根基的重要机制。云南东部的壮族就有着独特的长老制度,每个村寨都设有一座专门用于议事的地方——"老人厅"。而苗族中的“议榔”则由年长且德高望重的寨老主持,他们在不同的地区被称为不同名称,如贵州从江地方的“榔头”,广西融水地方的“头老”。
贵州榕江地区的一些苗族社群拥有一个完备而复杂的长老体系,其中包括寨老、活路头、牯脏头以及鬼师等角色,这些都是精通法律和习俗,拥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人物。而侗族对于理事者(理老)的要求也非常严格,他必须是整个社区公认的人才,可以处理所有涉及社群生活的问题。
盘县刘官区马场乡彝、苗族中的长 老制度,则赋予了他们几乎无所不能的地位,他们掌握生杀予夺的大权。在解放前时期,寨子的决策甚至比法规更有说服力。这一切背后的原因,是因为这些民族深植于数千年的文化传统之中,以至于以往世代相传的心理暗示和现实存在已经成为不可思议的事实。
中国文化最基本单位便是家族,这种小型社会单元天然促进了以尊敬年长者的传统,而这种延续又促成了一个民族的心理认同并一代一代地继承下来。氏族中的長者们通常就是爷爷或公公,其力量并不仅限于实际能力,而更多的是历史上的积累,即历史上创造出来的一个价值观念:“能=古”。正是那些久远以来通过祖宗所留下的习俗构成了自然法治最终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