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论坑儒之辩与老子的道德经在二年级的教育价值
文人之辩:论“坑儒”与老子的道德经在二年级的教育价值
自古以来,中国古代最为神兵利器,不是宝刀,也不是名剑,而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文人的口诛笔伐。这种力量能够让敌人死后也不得安宁,如秦始皇焚书坑儒这段历史,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秦始皇因结怨于文人,被他们口诛笔伐,最终遭到了百世唾骂,这是一个千秋大罪。关于“焚书”,铁证如山,但“坑儒”的真相似乎存在疑点,有待商榷。在《史记》中,侯生和卢生的畏罪潜逃引发了这一事件,他们哄骗秦始皇寻求长生不老之药,却未果,便逃亡,并在逃亡前非议秦始皇。这导致了御史审问儒生和方士,460多人被牵连,最终被活埋。
然而,有些学者认为,“坑儒”可能是对“坑方士”的讹传,因为:
侯生、卢生并非儒门学士,而是方术之士。
被杀者的罪名是诽谤,而非信仰传播儒家学说。
《史记》及其他文献中,都称此事为“杀术士”,而不是“坑儒”。
尽管如此,一直到西汉时期,人们仍然称此事件为“坑杀术士”。司马迁记录的是神仙学派的事,与司马迁同时代的大儒韩愈、司马光都没有提及此事,是由东汉班固开始将其描述为“杀术士”。
唐朝颜师古引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指出秦始皇不仅焚书,还曾两次进行大的屠戮活动,其中一次据说还使用过机关。但这些故事缺乏具体时间和佐证,因此可信度有待考察。
总体来说,无论如何看待历史上的这段争议,“咸阳杀人”确实是一个悲剧。而且,由于秦始皇的暴政,以及他对智者和知识份子的一系列迫害行为,这场悲剧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深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