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家的代表人物李志常真人也曾宣讲上德
李志常(1193-1256),元初著名全真道士,字浩然,其先在洺州人,后居开州观城。幼孤,养于伯父家。年十九,不从伯父为之议婚,负书曳杖作云水游。初隐东莱之牢山,复徙天柱山之仙人宫,与邱处机相结。
元太祖十三年(1218),闻邱处机自登州转居莱州,乃束装往拜席下,被赐号真常子。次年,与邱处机应召西觐元太祖,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当时方诏通经之士教太子,而李志常进《易》《诗》《书》《道德》《孝经》,具陈大义,上嘉之。
次年冬,有诬告处顺堂绘事不当者,将尹志平即日被执,而李志常独请代之,说:“清和宗师也,职在传道,我悉主之。”使者高其节,使免扭械,但锁入狱中。不久讼事息而出。
太宗时期,他承旨后,以冯志亨佐其事,并创建国子学,用以教蒙古贵官子弟。此举深得宪宗称赞,他曾对宪宗说:“圣君有爱民心,则才德士必应诚至。”
晚年,因佛道矛盾激化,全真道遭到严重打击,最终于次年六月去世。他著有《又玄集》,已佚,《长春真人西游记》二卷现存于《正统道藏》,对研究我国西北和西亚史地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