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全真派的传戒科仪仿佛是道教经典经文句句在其中生动活泼讲述着一段段丰富多彩的历史故事
道教全真派的传戒科仪,仿佛是一段道教经典经文句句在其中生动活泼,讲述着一段段丰富多彩的历史故事。所谓戒,是解、界、止的意思,它是道士归真的首要。《洞玄灵宝玄门大义》说:能解众恶之缚,能分善恶之界,防止诸恶。其实戒就是禁止的意思,它是道教约束道士思想言行,防止“恶心邪欲”、“乖言戾行”的条规。
有戒就必须授。道教授受戒律,源远流长,从太上降授科仪,即成道教之传统。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借鉴儒家名教纲常的一些观念和佛教戒律的某些规定而制定了“三皈”、“五戒”、“八戒”、“十戒”和其他戒律,其内容除五戒、八戒与佛教基本相同外,还列有“不得违戾父母师长”、“不得杀生屠害”等。
南宋后,全真派兴起,并出现了“传习制度”,以确保法不传于匪人。重阳祖师向七真传法,以口头相授,不得透露神仙修持之术。此外,还有一系列具体要求,如《重阳立教十五论》、《教主重阳帝君责罚榜》,以及马丹阳真人的《丹阳直言》和邱祖的《长春规榜》。
至邱长春祖师时,全真清规为单枝相接形式口口相传。而元明间,又出现了对犯律者惩处条例,如《正统道藏》中的《全真清规》,按犯过失轻重分别处以不同惩罚。此外,还有王常月撰写的《初真刑录》,详细记录了从他受三堂大戒之后百天内所犯过失及其处理情况。
全真传习制度自第七代传习人王常月开始公开接受新弟子,并将其命名为“初学”。随后,他撰写了三堂大咎,并于顺治乙未秋到京都白云观中进行了一次盛大的开示大会,将其精神深入人心,使得全真宗徒遍及四海,为后世留下了一份珍贵的人文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