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云观重勒诸碑若是无为之道亦将无所不为
【碑文】重录诸碑记,于祠堂前西侧。刘诚印之笔,白云常住之志。为纪念长春祖师开教之功业,力转鸿钧,创玄门新篇章。庙宇盛世,更迭更新,不及碑志载真相。
吾师霍山起派,以张大真人为倡导者,其遗憾至今犹存。在天地沧桑中,将功德事业留传后世,而听其湮没可乎?汝性情纯笃、乐善不倦,有孟公志可继承者,不是汝而谁也。
二十二年间,一纸生涯,再思往昔琐务纠缠,将行又止。一剎那间光阴迅速,如过眼烟花,无迹可寻。再次商讨诸碑要旨,用以垂不朽。
古人善行,不致湮没;祖师圣迹,如揭日月于昭明天下。一举而众美具集,功德真不可思议,与乾坤并永矣乎?
道光丁未年间,朴山崇公撰道行碑,但未经发刻。今得勒石,以诏后来。此外赘数语,为志其崖畧如石。大清光绪十二年四月十四日,由素云道人刘诚印谨立。
【碑阴】京都左安门内玉清观,即白云常住之下院。本有田产四十四顷七十八亩三分,由本观自置或善信所施,或由该观承管,并用租金供香火和修养众费。契据文约均存本观,因恐岁久失误,无从考察,便彻底澄清核准数目,并汇为一册刊于碑阴,使后来有所稽查。
房产地亩契据坐落开列如下:
聂姓园地拾二亩(坐落观北井壹眼)
潘姓房院两所共拾八间(坐落观西)
宝姓房院一所计六间半(坐落观西)
刘姓房基一块(坐落观西)
吕姓园地一段(坐落观西)
李姓地基一块(坐落觀北红白契兩張)
张姓地基一块(坐落觀北老契壹张)
... (以下内容省略)
以上共计土地四十四顷七十八亩三分。大清光绪丙戊中秋前三日,由住持高仁峒暨阖観执事大眾公立铭刻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