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云观重勒诸碑悟在天成之韵
【碑文】重录诸碑记,悟在天成之韵。为长春祖师阐教之所,祖师生当衰微之季,独开法统,力转鸿钧。伟列丰功,实创玄门所未有数百年来。庙额数易,殿宇频增,碑志森如林立,其备载宸垣识略。特惜世远年湮旧碑悉归磨灭孟豁一方丈至才慨然以重勒自任。
乃愿未遂而仙去吾师霍山起派耕云律师张大真人常为印言及倦焉以为遗憾且嘱曰古人己往沧桑迭变举功德事业岁月所不能留者悉以碑志载其眞。而听其湮没可乎汝性情纯笃乐善不倦见义必为。他日能成孟公之志者非汝而谁。
印谨识之。不敢忘徒以琐务纠缠将行辄止。一剎那间二十二年于兹矣光阴迅速过而不留若更再事因循何日克偿此愿爰择诸碑之最紧要者勒诸贞珉用垂不朽,以此意商诸云溪戒兄暨及门诸皆谓阐幽表微抱残守缺。
古人之盛节吾师则而效之。不惟成孟公之志且不负律师 之托古人 之善行 不致湮没祖师 之圣迹 更 如揭日月 而昭中天矣。一举 而众美具集 功德真不可思议 其与乾坤 并永矣乎 印有何能 敢当此誉既(而) 为(为)白云凡有益于白云常住者皆当勉而行 之 又 何功德 之 有 至于抱一高士守一眞人亲荷熙朝隆遇教化 之 隆神异 之 妙 朝野咸知尤不可使其泯泯无传焉道光丁未年间朴山崇公曾撰道行 碑文 未经发刻今亦勒石建立 以 诏后 来赘 数语 而 为 志 其 崖 畧 如 石 大清 光绪 十二 年 四 月十四 日素云道人刘诚印谨立
【碑阴】京都左安门内玉清观 白云常住下院也旧有田产四十四顷七十八亩三分 综合本观自置亦有善信施者该观监院向自本观安 人经理其地由该 观承管以 所收租项香供岁修养众费契据文约俱存本观诚恐岁久失迷无从考察因亦彻底澄清核准数目汇为一册刊之一册俾后来稽考所有房产地亩契据坐落开列于后 计 开 一本 观 自 置 聂姓 园 地 拾 二 亩 坐落 观 北井 壹 眼 房两间红白契四张又置潘姓房院两所共拾八间坐落 观 西红白契二十四张又置宝姓房院一所计六间半坐落 观 西红白契三张又置刘姓房基一块坐落 观 西红白契三张又置吕姓园地一段坐落 觀 西红白契四张又置李姓地基一块坐落 观 北老黄土桥 红色合同书五份另有一份记录了购买土地的金额和其他相关事宜另外还有几处土地记录但具体内容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