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新平西方宗教学与中国当代学术在自然背景下的道法自然现实理解发展
在我们跨越世纪和千年时刻,中国学术界的热点之一便是宗教学的兴起与迅猛发展。宗教作为人类精神现象和灵性生活的一部分,其研究与认知具有悠久的历史。而在宗教学作为独立学科诞生之前,这种对宗教的探索更多地体现在各自宗教内部,以及相关学科间的边缘性研究,展现了这些学科所拥有的多元知识背景和必要逻辑关联。然而,不带信仰前提、以客观、科学、公正态度为特征且具有独立学科意识的现代西方宗教学,则源于19世纪下半叶欧洲。
西方宗教学作为社会科学及人文学科中的新兴领域,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持续发展势头,从根本上影响了世界一百多年的宗教研究。在这一百多年的历程中,它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研究范围、特定范畴以及基本方法和流派。从狭义到广义,我们可以看到西方宗教学在其定义上有着明显区分:狭义侧重于客观描述、临境观察与主观理解,以展示 religion 的现象状态;而广义则包括对其本质意义探讨,对价值判断开放,以一种更加包容性的态度迎接范围扩大的需求。
这门学问涵盖了众多分支,如:自然神话考古(Religious Archaeology)、文献分析(Linguistic Analysis)等,并通过对“神”、“灵魂”、“超越”等概念深入探究构建自身体系。如麦克斯·缪勒在《宗教学导论》中就明确指出了“神圣”的关系及其对于人的灵魂之重要性。这类似于鲁道夫·奥托关于“神圣”的描述——它既是超然又内在,是由实体与体验共同构成。
西方宗教学早期者的经典解释至今仍对我们的理解有启迪作用。此外,它们丰富的手段包括史料梳理(Historical Method)、比较分析(Comparative Method)、田野考查(Fieldwork)等,为当代世界所有国家提供了一套基本模式与框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也全面开展了对此领域的系统研究,并逐步形成了思想理论探讨及史料史实探讨这两大不同方向,同时推出了不少重要成果。我国学者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系统研究:一是在心灵层面,即情感体验、精神象征及情感内容;二是在社会层面,即组织形态、功能分析及社会存在形式。这两大方向分别涉及全局性问题以及基础性问题,有助于我国建立合理且系统化的人文社科体系。
翻译介绍与独立创新并进是我国现代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任务。一方面,我们需要学习西方经验,一方面则需借鉴而创新。我国已翻译出版了一批经典著作,为奠基作用提供帮助,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体系结构。此外,我国自己也应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全球智库共享信息,实现互动融合,最终促进文化沟通和知识传播,使得中国成为一个活跃参与全球文化语境的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