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学玄学怎么入门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探索天然道观中的道教文化奥深
1989年,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传戒合影活动,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对于戒者而言,遵守戒律是达到真实修行的必要条件。在道教文化中,天真皇人曾经说过:“既称道士,则非模范不行;凡言真人,则非规矩不习。”这意味着即使进入戒坛,也必须秉持诚意接受戒律,并且在举止上保持安静、威仪上严肃,以远离五祖和七真的俗世世界,为自己树立一个完美的榜样。
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的传戒活动并不仅仅是一种法事,而更是一种严谨的教务活动,是维护和重建教制、培养出一批具有特定风貌和气质的人才。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虽然全真派的传戒活动被认为是特别重要,但实际上,这并不是道教独有的先例。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进行过类似的传授仪式,这一点可以通过许多古老的道教经典来证明。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代《唐景云二年》中的记录,其中记载了王景仙女道士受十大誓愿的情况,她希望通过此行为超脱三界之外。
有人可能会说,佛教对道教传授过程产生了影响,但这种看法是不成立的,因为印度佛教本身就没有明确记载有关“传授”的活动。而中国佛教学术则主要是在唐宋以后发展起来,这与早期 道 教 的 传 授 活 动 相 比 较 而 言 明显要晚得多。全 真 派 对 传 授 戒 法 严 肃认真的态度体现在,他们只会选择最合适的人选来接受这些高深的心灵法门。
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任何想成为方丈的大律师,都必须具备十个品质:好学善思,不骄傲自满;能识别善恶,不轻信虚妄;聪明智慧,不迷失方向;谨慎小心,不做无谓的事;柔软温顺,无需担忧过错;尊敬师长,如同珍贵宝物一般保管;勤勉奉献,没有怠慢之心;感激前辈恩德,没有忘恩负义之情;恭敬地请求受戒,一直不懈努力。这就是所谓的一贯修为。
除了这些要求,大律师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如果对方心性不纯净或者缺乏诚意,那么就不会给予他们这样的机会。如果对方无异议或者五逆罪名,那也绝不会给予机会。而如果对方身体状况不好,即便是位高权重的人也不例外,都不能接受这样的承诺。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那么石匣就会被藏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等地方,只有当时机成熟自然出现人才会开启它。这就是关于如何选择合格徒弟并教授他们高深法律的一般原则。
总结来说,从太上天帝降下至今,此项制度已经流转数百年,它成为了整个宗族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部分。当初简约而又清晰的小诫命,如《老君想尔戒》,被认为是正一天师最早的一套规定,也是所有其他诸多禁令之前的一个基石。此后,在魏晋南北朝期间,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等各自分支逐渐形成自己的规条,比如三皈、五戒、八戒以及更详细的地方法规。在北宋时期,全真派兴起,其随之带动了一系列新的规范——包括“三皈”、“五常”、“六念”以及更多更加复杂的地方法规,最终形成了今天我们所见到的体系结构。此刻,每一次对新生的介绍都是基于一种历史遗留下来的理念,即只有将这个知识系统完整地以口头形式相互接力才能保证其稳定性和延续性,使得每个人都能够继承并继续推广下去这一神圣而神奇的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