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常应常静天地一指社会万物一马
很有趣的是,辩论大师庄子不喜欢进行辩论。这是因为庄子与其他辩论大师观察世界的角度不同。世人通常只关注表面的现象,而庄子则从无限遥远的角度,用道的视角,如同镜子般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质。世人认为彼此对立、是非荣辱,在庄子的看来,它们实际上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它们都是由人的内心价值判断所产生,这些价值判断来自于人的内心,是一厢情愿、局限于一隅的。如果我们阅读《秋水》篇,我们会看到庄子写河伯在秋水泛滥时,他感到“天下之美尽在己”而自得其乐,但当他达到广阔的大海时,他才意识到天地无限,而自己不过是一只井底之蛙。因此,我们可以把沉溺于私欲的心态称为“河伯型”心理。
在前文中,庄子指出,人类喜欢通过辩论和评判来划分是非,并以自己的偏见来评估事物,这一切都毫无意义,也无法探究事物的真正本质。而只有用“明”的视角,从“道”的高度才能洞察事物的本质。在这一节中,庄子进一步深化了对认识论的一次探索。他借助先秦名家的“白马非马”和“指之非指”的讨论,以此进一步说明概念与事物之间关系。
庄子说:“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 非马也。天地一 指也,万 物一 马也。”这段话非常难懂。但我们需要首先了解公孙龙提出的两个命题:第一是关于“白馬”,第二是关于 “白馬”。这两个命题其实都是讲述的事物与概念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分离的问题。公孙龙认为,我手中的这个大拇 指,并不是手 Finger,因为它是一个概括性的虚幻概念,而我手中的具体拇 指却是一个实在存在,因此,大拇 指不是手 Finger。举个例子,你看着一个桌 子,说这是桌 子,那个具体实体,与你所说的名词 “桌 子”,它们各自独立且有不同的性质,因为所有名称都是由人们给予的事实定义,所以桌 的本身叫做 “实”,而桌 的概念叫做 “名”,一个是具体的一个是不朽,一切皆虚幻,所以就像你可以把 ‘张三’ 叫成狗一样,没有改变张三的人类特征。
现在我们终于能理解 庄子的意思了。他说,用一个大的拇 指去解释它并不属于五个真正的手 Finger 不如使用一个不属于五个真正的手 Finger 来解释五个真正的手 Finger;同样,用一种雪白色的毛皮动物去解释这种动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畜,不如使用一种不属于家畜类动物去解释家畜并不是真的拥有这种毛皮颜色或形状。但请记住,“天 地 一 指”、“万 物 一 马”,就是要告诉大家,无需依赖名称,就能够理解世界,只需要将每个人都放在同等的地位上,每个人都应该被尊重和平等对待,而不要过多纠结于名字是否正确或者错误的问题。
所以最后 庄 说:“天 地 一 指,”表示从字面上来说,可以将整个宇宙比作单纯的一个器官,比如你的鼻尖,即使你给那个器官起任何名字,都不会改变那个器官自身的事情。这正是我追求到的境界——我就像是宇宙的一部分,与宇宙保持着完全同步,同时我也是万千生命的一部分,与这些生命保持着完全同步。我永远不会超越我的环境,也永远不会超越那些生活在我周围的人们。我只是自然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跟你们一样,我跟他们一样,我跟她一样。我既没有高贵,也没有卑微,我既没有光芒,也没有阴影。我只是自然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一点是我永恒不变的心灵状态。”
总结一下,这段话表达了为什么我们根本就没必要斤斤计较彼此间、以及荣誉与耻辱间差异,更何况还要执着于某种特定的观点,将他人的观点作为标准进行评价。而这种全然相同的事理哲学,最终会自然而然地推导出他的消灭所有差异、等价化荣耀与耻辱的人生价值观念。在他的眼里,对抗争议甚至评价绝对意味着我们的精神活动对于外部世界的情感反应,同时也是我们的知识对于经验状况的情感反应,以及我们的信念系统对于社会文化情感背景的情感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