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诗句揭秘道教文化中的全真律坛未知戒法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这一历史性的时刻被宋士洪道长所记录。戒律是修行之要,是归真之途。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当一位修者进入戒坛,他们必须秉持诚意接受戒律,注重仪式的庄严与威严,以避免五祖和七真的诸多过失。
实际上,全真派中的传戒活动并不仅仅是一种法事,它更是一个严格的教务活动,是维护教规、恢复古制的一种方式。这种说法并非没有依据。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即便是在正一道教中,就已经有了类似的传戒活动,这一点通过许多古老的经典得以证实。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个《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的记载,其中描述了唐代的一位女道士王景仙如何接受了十大誓约,并发誓要成为超越三界、达到上清境界的人物。
有人可能会认为,佛教对中国宗教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因此他们推测道教中的传戒活动也来源于佛教。但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印度佛教早期并未有过正式的传授净业(或净业灌顶)的仪式,而中国佛教学术上的关于此类主题最早出现是在唐宋时代,而这相比于魏晋南北朝时期 道 教 的 传 戒 活动要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其秘密内庭而言,对于谁能够继承其宝贵知识非常谨慎。如果一个人想要获得这些知识,他必须具备十个特质:好学且追求卓越,从善如流;愿意亲近智慧的人,无疑地顺应他人的行为;聪明且能辨别是非,不迷惑于虚假;谨慎,在口头上的承诺与行动之间保持一致;温柔而少犯错误,不自骄自满;尊敬自己的老师,如同贫穷却拥有珍贵财富的人般珍视他们的指导和训练。此外,还有一些要求,比如对先前的老师表示感恩,以及请求接收这些知识时表现出热忱和毅力。
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来接收这些知识,那么方丈们就会将它们隐藏起来,将它们埋藏在名山福地、海岛龙宫等安全的地方,只有在劫难降临的时候才会再次显现出来。这就是为什么全真派对于其内庭秘密如此保守的一个原因。
总结来说,受到了天师直接授予的科仪之后,这些成为了整个道家的传统。而最初的心理想化和简化版本包含了一系列简单但强烈的情感禁令,如禁止贪婪、保持静默等。《老君想尔戒》被认为是正一天师最早的一部法律,也是所有其他后来的法律基础之一。当北宋时期,全真的势力兴起之后,一套新的“三皈”、“五戒”、“八戒”以及更多规定开始被提出,并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系统化的地方法定制度,以确保神仙修炼手段不会落入无知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