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道家与黄老之学女生说大道至简在天然道观的物品间
在20世纪70年代末,我深入研究了《吕氏春秋》和《淮南子》,并提出了“秦汉新道家”的概念。在1981年,《文史哲》第2期刊物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从《吕氏春秋》到《淮南子》——论秦汉新道家”。后来,在1984年,我将相关论文集结出版成了《秦汉新道家略论稿》(上海人民出版社)。虽然“秦汉新道家”这一提法在学界获得了一定的关注,但真正明确支持并使用这个概念的人数并不多。
此时,又有一个与之相呼应的研究兴起,那就是黄老之学的研究。吴光的《黄老之学通论》(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出版)和丁原明的《黄老学论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等著作,也从战国时期的黄老之学讲起,包括了秦汉时期的“黄老道家”。胡家聪、白奚以及陈丽桂等人的作品,如胡家的稷下争鸣与黄老新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白奚的稷下学研究(三联书店1998年出版),更是在探讨战国时期的一些新的内容。而我所说的“秦汉新道家”与“黄老”之间关系十分紧密, 黄老道家也是我提及或思考过的问题。
关于“黄老”,在文献中有着清晰而具体的地位,无疑是众所周知。如同申不害及其弟子的学习基础是基于于黄老,这一点在诸多文献中都有所体现。此外,还有盖公善治黃 老言、陳平本好黃帝、老子的術等几十处记载,都充分说明了其重要性和影响力。
随着时间推移,以及文化传承过程中的发展变化,“秦汉新道家”这一概念不断地被不同的历史阶段所涵盖。魏晋时代就出现了以玄学为代表的一种新的发展形式,而唐宋之后则出现了更加广泛且包容性的宗教实践,即三教合一。这一系列变化,不仅体现出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上的丰富多彩,更反映出作为一种思想体系, 道家的独特性和强大的适应力,使得它能够不断地更新自我,以适应各种社会政治环境下的需求,从而成为一种具有悠久历史和深远影响力的哲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