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道经不以物品得失为祸福才有人生真正的自由
《道德经》:不以物品得失为祸福才有人生真正的自由
世间万物,按照自身固有的规律运行,不受人的主观意识影响。正是因为我们不能完全理解这个世界,所以在这个世界中就容易感到苦恼。像冯友兰先生所说,圣人能够洞察万物的本性,因此他的心灵不会被外界变化所动摇。他超越了世俗的局限,用超脱世俗的客观理性来审视问题,无论是得失、来去还是生死,他都无所谓。这就是人生追求的终极自由。
《道德经》中有一句话:“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这句话意味着人们都知道什么是美,就形成了丑陋;都知道什么是善,就形成了不善。所以事物本身并没有好坏,只有当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和带着不同的价值观去看待时,才能得出“好”或“坏”的结论。这些“好”与“坏”,其实都是由人的主观意识决定。
对于生活中的创业,我们可以这样看待。当一个人在创业过程中遇到困难,他会将这些困难归因于人生的负面状态。但如果他能跳出这种定见,将自己的心态调整到更高层次,即使达到了一定的成功,也不会让自己陷入绝对自满,因为他明白吉凶祸福只是心理现象,而不是事物本质上的改变。
《道德经》还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世间的事物都是相依相存,一旦我们认识到了这一点,就不会再被事务奴役于自己的主观意识。如果能够摆脱对事务的掌控,不再强加自己的主观意志,那么我们就能获得更多精神上的自由。
庄子的故事也体现了这一点。他曾问孙叔敖为什么三次任令尹而没有显露荣耀,又三次被罢官而未露出忧愁。孙叔敖回答说,他并不认为官职重要,如果有便留,有则退,没有则亦安然,这样既无过错又无忧虑。而孔子听闻后赞其为智者,最终实现精神自由的人,其境界远非一般可及。
总结来说,要真正拥有人生的自由,我们必须超越世俗的束缚,不把得到和失去、幸运和灾难等定性化的心理反应作为生活目标,而应该以顺应自然的心态对待一切,以此避免多余的情绪,并在理解事物同时保持主动,从而实现真正积极的人生法则。这才是真正的人生自由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