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不以物品得失为祸福才有人生真正的自由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无为而无不为
世间的客观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正是因为我们理解不了这个世界,所以才会因为这个世界而苦恼。就好像冯友兰先生曾经说过:圣人由于对万物自然本性有理解,他的心就再也不受世界变化的影响。
就是因为他的认知超越了世俗的局限,而能够站在以超越世俗的客观理性上去审视问题,无所谓得失,无所谓来去,无所谓生死,而这也是人生所要追求的终极自由。《道德经》之中有一句话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天下的人都知道美所以为美,那么丑的概念就形成了;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也就知道什么是不善了。
人生之所以存在好坏美丑、吉凶祸福,并不是因为事物真的呈现了所谓好坏的一面,而是当人站在不同的立场,带着不同的观点和价值观去审视问题的时候,才能得出自己所以为的世俗结论。也就是说事物本身无所谓善恶,就由人的主观意识所主导,从而产生定论。而对于人生来说,最重要的是,当我们心中的定论存在时,那些关于好坏得失、吉凶祸福痛苦情绪,也就自然而然会出现。
我们拿一个人创业这件事情来举例子,当一个人在创业的时候,在追求人生的富贵路上会遇到很多坎坷,他会自然而然将这些坎坷定位作成负面状态,并且称之为了糟糕黑暗时刻。甚至在生活中,有一些性格极端偏激的人,当没有达到目的时,将出现极端念头,但如果有一天生活满足了他想要功名富贵后,又会非常得意,将自己处境定位于吉利有福气。但这种局面表象看似如愿,其实未必是一件好事,因为可能埋藏着生命中的祸患。
正如许多人说的:“创业容易守业难”,生活中有许多因败在“初创”期,却是在“守成”期间,因过于自豪养成了奢靡习惯,因此造成问题延伸。在这样的情况下怎能认为他身处自豪时是一件好事呢?因此,吉凶祸福是一种心理现象,是我们看待问题后的心理反应,并非事件本身呈现客观本质,因为他的客观看法是无善无恶。
《道德经》又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世间的事物都是福祸相依,一个人如果不了解这些,只会在事物变化过程中,以主观意识给予事物判定不同面的“得失”,以这样的不同面产生的情绪犯错误。如果换一种心态,则真正认识、理解、参透事务自然状态,不以自己的主觀意识强加干涉,也不企图掌控,就能跳出主觀意识获得更多精神自由。
像庄子的故事里讲述的一个孙叔敖,对于官职与荣华持平常心,没有忧愁或过度骄傲。他不知道荣华落入何方,与他何关,与别何连,这样悠然自得,为此高视八方,不顾外界尊卑贵贱。此类智慧,让孔子赞叹古代圣人才智深远,如同穿山破水般通达万丈,如同潜入深渊尚可免湿,如同出身低微仍觉丰盈,此乃精神超越一切障碍,使内心充实与富裕并存。这便是最高层次的人生的自由——超越世俗与社会束缚,用顺其自然态度对待一切,从此抛弃人类情感与欲望驱动下的挣扎和斗争,更近一步接近真我本真,我亦即宇宙之一部分,与宇宙共融一体,即可达到至高至纯的人生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