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与儒家的根本区别道观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
1989年,我在北京白云观见证了全真派第一次传戒的盛况,那一刻,宋士洪道长赐予我一幅珍贵的照片。戒律,意味着严格遵守,不妄传授,是修行之路上的重要一步。天真皇人曾说过:“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这句话如同一面镜子,对照着每一个想要入门的人。
当我踏入戒坛时,我深知自己必须秉持诚意接受戒律。这不是轻松愉快的活动,而是一种庄重和严肃的情绪氛围。在那儿,我们远离五祖与七真的轨迹,而是追求成为全真榜样的楷模,以此来传承家风。
如果我们将这种严谨性放在更广泛的背景下思考,便会发现,这并不仅仅是法事活动,更是一个教务活动,是维护教规、重塑教义的一种方式。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尽管道教中有所谓“传戒”的概念,但其实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了类似的活动。敦煌文书中的《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就是明证之一。在这个盟文中,王景仙以沉沦于六情而闻名,她选择受十戒,并发誓要修行供养,为自己的灵魂寻找超脱。
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些宗教仪式学自佛教,但这样的说法并不成立,因为印度佛教并没有记录下类似的“传戒”活动。而且,在中国,佛教学术对于这一领域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唐宋以后,这显然晚于道教早期就有的“传戒”实践。
全真派对这一过程尤其认真,他们只有在找到合适的人选后才会慎重地决定是否进行传授。此外,《玄都律坛内庭要秘》还详细列出了十个应当具备的条件,其中包括好求胜法、近贤智、谨慎等。如果这些条件都不满足,那么即使你渴望学习,也不会被接纳。
方丈大律师对待这项任务也是非常谨慎,他只会向那些心态纯净、行为端正的人教授这些知识。他不会轻易给予机会,即使是最优秀者也不例外,只有达到了一定的标准才能得到他的认可。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他甚至愿意将石匣藏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让自然力量决定何时出现他所期待的人物。
从太上至今,一直流转的是这些科仪,它成为了我们宗教师业的一部分。当初期的道教发展起来时,其主旨简单,只要求人们避免贪欲和保持清静。但随着时间推移,上清派、新天师道等其他组织也开始制定更加详细的地位,如三皈、五戒、八戒以及十戒等。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每个人能够按照正确的道路前进,最终达到神仙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