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然道观的深处隐藏着一条关于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的神秘禁忌据说女人一旦开悟后她们身体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第一次的传戒大典,这一历史性的场景被宋士洪道长所记录。戒律,是一种禁止之义,也是修行之要。在道教中,天真皇人提出了严格的准则:既要称道士,就必须模仿真正的道士;凡称真人,也必须遵循真人的规矩。因此,当一位修行者进入戒坛,接受戒律时,他们必须秉持诚意,并且在受戒过程中保持安静和威仪远离世俗,以追求五祖和七真的高尚境界。
从严肃的角度来看,全真派的传戒活动不仅仅是一种法事,更是一种严格的教务活动,它体现了一种严肃而庄重的道纪,以及对教制建设的一种重视。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理解为,全真派对传戒活动有着极高的要求和态度。
然而,有些人可能会认为,道教中的传戒活动实际上是在借鉴佛教,但这样的说法并不成立。原因在于,早期印度佛教并没有记载过类似的传戒活动。而中国佛教关于此类活动的大量记载,则主要集中在唐宋时期之后,这与道教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存在相比,要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这项工作非常认真,不轻易向任何人授予这些神圣而重要的知识。一旦选择了合适的人选,他们将会被赋予十个必要品质:好学、谦逊、智慧、勇敢、忠诚等。这十个品质是受法律的人所必需,而方丈大律师则会根据这些标准来决定是否授予某个人法律权力。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他甚至愿意将自己的法律藏匿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中,只有到了劫运流行的时候,它才会自动出现。
总结来说,道教授受法律源远流长,从太上老君开始,就形成了一个固定的传统。在最初阶段,初期的一些简单法律主要旨在控制贪欲并保持清静。《老君想尔》被认为是正一天师最早的一部法典,也是最古老的一部经典文本。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派、新天师等各自制定了三皈、五戒、八戒和十戒等各种法律制度。而到了北宋时代,全 真派兴起,并带来了“传习”制度,即依据古代习惯,将口头禅理通过口口相传方式进行,而非书面形式。此外,还有六耳不谈其它事物,只专注于神仙修炼这一主题,其目的是确保法门不落入非法人物之手,同时也是为了达到成仙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