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人,其知有三。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
古时候得道的人,他们的智慧达到了极高的境界。是怎样极高的境界呢?他们的思想探究到了宇宙的起源,认识到万物之初并无万物的存在,这种认识可谓深刻至极,达到最高境界,无以复加。
其实是在说道生万物,道就是万物之初,万物之本,道惚恍不定,即能生万物,也就具有万物之源,可以说道是万物的综合,用任何万物之一来命名都不准确,都只能是以一物名万物,当然不合适,且道是忽隐忽现的,虽是万物却无法看见,无状之状,视为虚无,因为无法描述,可以说什么都是,那么也可以说什么都不是。故“强之字曰道”。
2.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
在认识上稍差一筹的人,认为万物是现实存在的,探究它却并不严加区别界定。
还有人认为万物时本就存在的客观现实,不是从虚无缥缈中产生,且万物就是万物,不会以人的标准去左右,也就是说石头就是石头,不会去附加人为的高低贵贱之分。
3.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
再次一等的人,认为事物有了分别界限,但并不计较是非。
意思是说万物的确是客观存在,石头虽然还是石头,但是有大小、颜色,等人为因素在其中进行区别界定。但并不认为石头有好坏之分,有用无用之别。
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果且有成与亏乎哉?
是非观念的出现,大道也就有了亏损。大道的亏损,这是由于个人的偏好造成的。天下的万事万物,果真有所谓的成就和亏损吗?还是果真没有所谓的成就和亏损呢?
自从是非观念产生后,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诸子百家之争,平时人们在生产、生活中也会有各自的主观偏好,这就导致了各有所好,结果是会说他人之好,或不好。是非的论辩,也同样是此和彼之争,都是个人主观情绪对万物片面的反馈。如此一来,万物本无是非,而人为强加,就导致了大道的不平衡,亏损,同样有亏损就有成就。有的人觉得某物无用,有的人觉得价值连城,一切都是是非使然。
是故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也。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
所以对于迷乱世人的炫耀,圣人总是要摒弃的。所以圣人不用个人的一孔之见,一技之长夸示于人,而寄托在事物自身的功用上,这就叫做“以明”。
在讲这段之前,庄子用昭文弹琴,师旷击乐,惠子倚树争辩来说明圣人之行应当如何。这三人弹琴,击乐技艺超群,惠子智慧过人,这都是他们的成就。但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所好教诲明示他人,用自以为的明理去明示他人。那么他们只不过是陷入了“坚白同异”的偏见之中,终生不会再有更大的成就。
所谓“坚白同异”其实为战国时期的辩论之争,主题说的是一块白色的石头,公孙龙主张“离坚白”,即认为石头的坚硬和白色只能分别由触觉和视觉才能感受到,因此白色的石头,白色和石头是分离的,不是一体;而以墨子为首的一派主张“盈坚白”,认为坚硬与白色同为石头的属性,所以是不可分割的。
庄子则认为,昭文,师旷,惠子,公孙龙,墨子等都陷入了以自身的主观偏好概括万物的片面之中,或为此面,或为彼面,对于万物的认识不该掺杂人为主观设定。如果自认在某一领域有所长,也不应该去炫耀,去说教他人,因为无论是谁的观点,其中必然有个人主观偏好,有了偏好就会有偏颇,就会让大道有所亏损。那应该怎么办呢?
如庄子所说,圣人是要摒弃炫耀的,也就是摒弃个人的主观意愿,如何不掺杂个人偏好呢?那就是不要被万物表象所迷惑,不要因为自己的私欲而掩盖了万物之用,把人为设定的价值掩盖了万物的根本之用。就好像坚硬的石头是用来盖房的,还是铺路的?这是它的用途,“不贵难得之货”,而不是将其炒作的偏离了原本之用。衣物是用来遮体避羞的,而不是卖弄炫耀的。包括其他很多之物,都成了虚有其表,而无其用。
物品如此,人也是,即便在某一领域有所建树,但也不应以此成为炫耀的资本。毕竟任何一人之观点都有片面性和局限性,你可以去解惑,但不是炫耀,你可以说给他人听,赞同与否是他人之事,即便他人意见与己相左,自己也不能以己度人,批判,诋毁他人之见,只认为自己才是正解。所到底仍然是此与彼的矛盾,过于顾此难免失彼。只有达到无我——摒弃自己的主观偏好,无欲——不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无心——不被自己的各种情绪所左右,这时如实观照万物之本,只需知万物之用即可,而不停留于万物之表,达至“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