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学派的真常上德宣教李志常以真人之姿传承
李志常(1193-1256),元初著名全真道士,字浩然,其先在今河北永平洺州人。幼孤,养于伯父家。年十九,不从伯父为之议婚,负书曳杖作云水游。初隐东莱之牢山,复徙天柱山之仙人宫。宫之主者嘱其往从邱处机。
元太祖十三年(1218),闻邱处机自登州转居莱州,乃束装往拜席下,赐号真常子。次年,被选为十八随行之一。当时,“凡教门公事,必与闻之。” 元太祖二十二年处机逝世后,他继任掌教,并被委以都道录兼领长春宫事。
太宗元年(1229)七月,他进《易》《诗》《书》《道德》《孝经》,且具陈大义,上嘉之。他还独请代清和,被高其节特免扭械入狱。不久,因讼事息而释放。
太宗五年(1233),他承旨后荐冯志亨佐其事。在国子学内设立蒙汉学员学习儒学和骑射的课程,他是其中的主要教师。此举深得士大夫们称赞,为全真道获得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李志常掌教十八年,全真道方兴未艾。但晚年的争论,如关于《化胡经》和《老子八十一化图》的争议,最终导致全真道遭到严重打击。他在感到屈辱与愤懑中去世后,被追赠“真常上德宣教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