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全真派的传戒科仪仿佛是道教的经典名句在静默地讲述着一段段历史
道教全真派的传戒科仪,仿佛是道教经典名句在静默中讲述着一段历史。道士们遵循着古老而严谨的规矩,这些规矩被称为戒律,它们禁止了许多不当的行为和思想,以防止“恶心邪欲”、“乖言戾行”的发生。这些戒律源远流长,从太上祖师降授至今,每代都有新的传承。
初期的道教戒律相对简单,主要是禁止贪欲和保持清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各宗派开始借鉴儒家和佛家的观念,制定了更加详细的戒律,如“三皈”、“五戒”、“八戒”和“十戒”。这些内容除了与佛教基本相同之外,还包括了一些独特规定,比如不得违背父母师长,不得杀生屠害,不得叛逆君王等。
南宋时期,全真派兴起,与之并存的是全真传法制度。这一制度要求法不传于非人,目的是修持神仙术以及守护规范禁忌。七真中的首位马丹阳有《丹阳直言》,邱祖则有《长春规榜》、《垂训文》。全真洁白衣钵口口相传,一枝相接,是一种独特且严格的传承方式。
元明时代,在原有的戒律基础上,又出现了清规。这一制度是对犯过失的人进行惩处。在《正统道藏》、《道藏辑要》中,有关于全真的清规,其中根据犯错者的轻重,对他们进行跪香、催单、革出、杖革甚至火化等惩罚措施。
最著名的一位传习者是王常月,他撰写了《初真戒律》,并与其他两部合称为“三堂大戒”。他在顺治年间到京都,并在丙申年三月望日于白云观中授予千余人,使全真的传习活动声名鹊起,并影响到了整个中国地区。此后,全真的传习活动不断举行,最终使其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被人们所尊敬和继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