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官是吾残碑
延光残碑又称“都官是吾碑”,纵:104厘米,横:53.5厘米。
都官是吾残碑/>
此为清出土初拓本,首行“是”字左上角稍损,末行“延光”上之“元”字完好。黄易鉴藏,钤“小松所得金石”印。
碑立于汉延光四年(125年)。书体非隶非篆,似符印之字,屈曲古劲。康有为《广艺舟双楫》云:“以隶笔作缪篆,亦可附于西汉八分”。
碑在康熙六十年(1721年)修诸城超然台时得自土中,下作锐角;后移置县治门外,当时尚不被人所重。至乾隆十二年(1747年),寿光知县宫懋勘灾至县,识此碑为汉隶,即椎拓以去。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后,宫懋再知诸城,乃以其嵌于内堂之东垣,并以亭护之,自此碑始大显于世。元年(1912年)移至学宫。1958年“”时,作了铺路石,1961年之后,几经查寻,迄无下落。黄易所此藏清出土初拓本殊可宝贵。
黄易《小蓬莱阁金石目》著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