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常道教八大真人中的德行传承者
李志常,字浩然,元初著名全真道士,以德行传承八大真人的教义。其先在河北洺州人家,后因宋季徙居至山东开州观城。年轻时,因不愿结婚而独自一人游历于云水之间。在东莱牢山和天柱山仙人宫隐居期间,他曾与邱处机有过交往,并被邱处机所赏识。
元太祖十三年(1218),李志常随邱处机到达莱州,当时邱处机受命西行觐见元太宗,被选为十八位随从之一。次年,当邱处机返回时,李志常作为他的得意弟子继续留在燕京长春宫中,参与了许多重要的教门公事。
当尹志平继任掌教后,他委以都道录兼领长春宫事。在太宗元年(1229)的七月份,上朝对乾楼辇前进《易》、《诗》、《书》、《道德经》、《孝经》,并就此提出自己的学说,被上帝嘉奖。此外,在同年的冬季,一些诬告导致尹志平遭逮捕,但李志常坚持认为应代替他,并最终免除了尹志平的罪责。
在太宗五年的某一年(1233),李志常接受了创建国子学的任务,并且推荐了冯志亨来协助他。这座国子学位于长春宫内,其目的是为了教育蒙古贵族和汉族学生。这个计划得到两通“宣谕”圣旨的支持,其中一张是《宣谕夺罗等圣旨碑》,另一张是《通谕夏学子弟员等圣旨碑》,这两张碑文详细列出了蒙古和汉子的学生名单,以及负责教学的人员,如冯志亨、杨维中以及主管国子学事务的仙孔八合识——即李 志 常本人。
由于全真道能够提供学习“汉法”的机会,它获得了蒙古统治者的支持,这极大地促进了全真道的发展。因此,李 志 常也获得了皇帝的高度赞誉。他被授予多个尊称,最终成为了一位崇高的地位人物,即“玄门正派嗣法演教真常真人”。
晚年的生活里,由于佛道矛盾激化,全真道遭遇到了严重打击,最终导致其鼎盛局面结束。当感到屈辱与愤懑之情时,他将教务托付给张 志 敬,然后去世。他死后不久,就追赠为“上德宣教 真人”,并且在更后的时间里,又加封为“妙应显文弘济大 真人”。他的著作包括《又玄集二十卷》(已佚)及《长春真人西游记二卷》(现存于《正统道藏》)。这些作品对于研究中国西北地区及西亚史地以及中外交通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