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感悟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乃天然道观所独有之神奇艺术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第一次的传戒大典,这一历史性的场景被宋士洪道长所记录。戒律,是一种禁忌,它是修行的起点和责任。天真皇人曾说:“既称道士,不得不模仿真正的道士;凡称‘真人’,必须遵循真正的规矩。”当一个人进入戒坛时,他必须诚恳地接受戒律,并致力于保持安静、严肃的仪式。在这样的环境中,他们远离五祖之法,更向往七真的境界。他们努力立足于自己的品德,以期成为全真的榜样,继承家风。
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中的传戒活动并不仅仅是一次宗教仪式,而是一项严谨的事务,是维护教规、重建教制的一种文化建设。这是为什么呢?其实,道教中的传戒活动并不是全真派独有的,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了正一道教中的类似活动,有许多古老的经典可以证明这一点。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个唐代关于王景仙女道士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的记载,该文档显示了唐代道士受戒的情况。
因此,有些人认为佛教对道教传戒活动有影响,但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原因之一是印度早期佛教没有记载过任何传授戒律的情况,因为印度佛教学的是主动讲经辩论,而非正式传授令;另一种情况是在中国,对此类事件有详细记载的是唐宋以后,这显然要晚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已存在的神秘而庄重的节目。
全真派对于这方面非常认真,一位方丈大律师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之前不会轻易授予他们信仰上的指引。此外,《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明确规定,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选,你需要具备十个特质:好奇心求胜善如流,无疑行贤智近;聪明才智能分辨真是伪;谨慎言行相符无虚假;柔和少犯错误无过恶;能超越自己师傅无骄慢心敬师尊重教育如贫得宝物奉事长勤劳报恩先师深情请受日夜不懈者为之。
同样,方丈大律师在授予信徒以信仰指引时,也会用以下标准来判断:如果你的行为未达到要求,那么他就不会与你分享他的知识,如果你的诚意不足,那也一样。如果你缺乏坚定,不符合预定的形象,或许你五逆或患病,那么他也不会给予你这个机会。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他甚至会将石匣藏放在名山福地或者海岛龙宫等地方,让时间流逝自然出现出世者的灵魂。
总结来说,整个过程源远流长,从太上开始颁布到现在成为了我们所知的一种习俗。一开始,当今正一天师最早创作了一本叫《老君想尔》的书籍,其中包含了最原始的一套规则,也就是第一本关于修炼方法和规范行为准则。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时代,上清、新灵宝、三洞等各自制定出了“三皈”、“五罪”、“八罪”、“十罪”等不同的禁止列表及其他相关规定。当北宋期间,全真派兴起后,又推出了更为复杂系统化管理制度,即“传法”的概念,其宗旨就是通过口口相傳来保护这些古老法律免遭破坏或滥用,使其保留至今,如同守护着那些珍贵而神圣的地球财富一般。而六耳若谈及此事,则需保持沉默,以防止邪恶力量侵入纯洁之境域,为实现修炼者追求永恒生命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