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欲则刚的人在天然道观如何应对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的挑战
1989年,我在北京白云观见证了全真派第一次传戒的盛大场景,那时候我才意识到,作为一名道士,守护戒律是修行之本。天真皇人曾说:“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这句话深刻地影响了我对戒律的理解和践行。
在那次传戒仪式上,每个人都表现得格外庄重,他们懂得在严肃的氛围中保持安静,同时遵循着精确的威仪。这一切,都让人们仿佛能够感受到五祖和七真的存在,就像他们身处于高山之巅一样。
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传戒并不是一项法事活动,而是一种教务活动,是维护道教严肃纪律、重塑教制的一种方式。我认为,这是因为道教早就有了类似的传戒活动,只不过这些历史记载被埋藏起来,如同敦煌文书中的《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经盟文》那样,被时间所掩盖。
有人说,我们学自佛教,但这种说法并不站立。印度佛教虽然提出了许多戒律,但它们更多的是通过讲经来实践,而不是通过正式的传授过程。在中国,由于佛教晚于我们很多,它关于传授过程的记载也要比我们的更晚。全真派对于这个过程持有一种极其认真的态度,一位方丈大律师不会轻易地将自己的知识和力量赋予一个不适合的人。
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接受戒法的人必须具备十个品质:好求胜法,从善如流;好近贤智,无疑行;聪哲,赏别真伪等等。如果一个人没有这些品质,他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人选。而如果方丈大律师决定给予某人的教学或指导,他会基于以下条件:心行不中者,不与之;不尽诚者,不与之;无骨相者,不与之等等。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甚至会将石匣藏于名山福地、海岛龙宫,让自然界决定何时出现合适的人物。
总结来说,我们教授受戒律源远流长,从太上天神降下来的科仪一直是我们宗旨之一。在最初阶段,初期 道 教 的 戒 律 简约 主 旨 为 戒 贪 欲、守 清 静。但随着时间推移,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道等各自制定了一系列更加复杂的规则,最终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大量各种不同的禁忌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