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欲无求的女人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_道教文化-天然道观
1989年,我在北京白云观见证了全真派第一次传戒的盛大活动,这一刻深刻地印象了我。图片中的宋士洪道长提供了这份珍贵的记忆。在这个过程中,戒者们被要求遵守严格的规则,他们是修行之人,也是道教文化的守护者。
传戒并非简单的一场仪式,而是一种严肃而庄重的教务活动,它体现了一种对道德和精神修养的尊重。全真派认为,传授戒法不应轻率,不应随意。这背后的理念是要确保每一个接受戒律的人都能真正理解其意义,并且能够在实践中坚持下去。
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了关于道教戒律的记载。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代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经盟文,该文详细记录了王景仙如何因为听闻可以通过十次誓言来超脱三界,从而选择接受这些誓言。这份文献表明,即便是在唐代之前,人们就已经开始认真对待这一制度。
有人说,佛教影响到了道教的传习,但这样的说法并不成立。印度佛教虽然提出了许多戒律,但实际上并没有像中国这样建立起一种系统化、广泛传播的“传习”制度。而中国佛教关于此方面的情况,只是在唐宋之后才逐渐形成,这与道教早期就有相似的制度存在是一个巨大的时间差距。
全真派对于这一点非常谨慎,他们只有在找到合适的人选时才会正式授予他们某些权力和责任。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么即使是方丈大律师也不会轻易进行授课。根据《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任何想要接受正规训练的人,都必须具备以下十个品质:好学、诚实、善于辨别事物等等。如果一个人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品质,那么他都不被允许进入更高层次的学习阶段。
当方丈大律师决定向某人授予某些知识或能力时,他会按照极为严格的情形来判断是否应该授予。他会考察对方的心态、行为以及是否愿意投入到学习之中。如果发现对方心不纯净或者缺乏诚意,他绝不会轻易地将这些宝贵知识赋予他。此外,如果对方具有五逆之行或者身患疾病,大律师同样不会考虑将这些建议或能力赋予他。当所有可能的人选都无法满足这些条件时,大律师甚至会把相关资料藏匿起来,以免落入不该有的手中。
这种对于门徒和知识分配上的严格控制,是一种源远流长且古老无比的小圈子保护机制,它自太上天帝降下至今,一直成为了我们所知的大乘宗教师教育体系的一部分。从最初简约到后来的丰富多彩,每一次更新都是为了更好地达到清静与超脱贪欲之间微妙平衡。在魏晋南北朝的时候,上清派、新天师道等各类宗派依据“三皈”、“五戒”、“八戒”、“十戒”的原则创立了一系列新的规定,而北宋以后的全真派,则更加注重于将这一系统化,将其置于整个组织结构之中,使得“传习”成为了一种重要文化符号,其目的是追求神仙境界,而不是单纯教授技术或理论知识。但最终,无论如何变化,这一文化体系始终围绕着保持纯洁与避免误导两个核心目标展开发展。而我,在那个充满历史感和神秘气息的地方,看到了这个古老而又强大的信仰体系,在现代社会仍然不断吸引着那些渴望超越凡人的灵魂前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