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天地一指社会万物一马无为则无所不为
很有趣的是,辩论大师庄子不喜欢进行辩论。这是因为庄子与其他辩论家观察世界的角度不同。世人通常只关注表面现象,而庄子则站在无限广阔的视角,用道的智慧如同镜子一般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质。他认为,世间所谓的对立、是非荣辱在他看来实际上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它们都是由人的内心价值判断产生,这种判断来源于人的内心,是片面的和局限于一隅的。如果我们阅读后续《秋水》篇,我们会发现庄子描述河伯在秋水泛滥时感到“天下之美尽在己”而洋洋自得,但当他到达汪洋大海时,他才意识到天地无限,而自己不过是一小颗井蛙。因此,我们可以将这种拘泥于一己私利的心态称为“河伯型”心理。
在前文中,庄子指出人类喜欢进行辩论并判定是非,并且用自己的偏见来评估事物,这些行为毫无意义,也无法揭示事物真正本质,只有从“道”的高度,用“明”的视角才能洞察事物深层次。
接下来,庄子进一步探讨了认识论的一些更深层次问题。他借助先秦名家的“白马非马”和“指之非指”的辩题,以此来解释概念与事物之间关系。
庄子的这段话非常难以理解,所以需要先了解公孙龙关于两个命题:一个是关于“指之非指”,另一个是在关于“白马非马”。这些命题其实都在探讨名与实之间关系,即事物自身与概念之间相互分离独立的事理。公孙龙说,他手中的这个大拇指,并不是手指,因为按照人类定义,“手指”是一个概括性的概念,它包括各种姿态各异的手指,因此作为概念上的手指虚幻,而他的这根具体的大拇 finger却实在存在着,因此,大拇 finger 不符合定义就是不是手 finger。
举个例证吧,你向桌子的方向点头说这是桌,但那个具体桌体,与你所说的这个名词"桌"它是不相关联的,因为所有万有的名称都是由人赋予,它们分别代表着抽象(名)的虚幻性和具体(实)的实在性。因此,不管你给那张桌叫什么名字,都不会改变它自身存在的事实。而同样,“白马非马”的意思也一样,一匹雪白色的活生生的具体存在的一个动物,就像把动物叫成狗一样,但是即使改动名称也不会影响其本身特征。一边有具体生活着的一匹雪色的小伙伴,一边还有抽象的人类给某些生物起名字。在这里,将活生生的小伙伴称作狗或者猫或牛,也不能改变它们原本生命力强盛的情景。但要注意,无论怎样称呼,那个被称呼者的本质依然保持不变;就好像我虽然被人们叫做张三,但我的身份依然是我自己。你可以随意给我取个新的名字但那并不代表你的新名字能完全代替我的真实身份。这正好说明了公孙龙提出的命题,说到底讲的是 名 与 实 之间 的 关系 —— 即 事 物 本 身 与 概 念 之 间 的 关 系 —— 也 就 是 事 物 的 本 质 和 人 类 给 事 物 起 名 后 所 形 成 的 概 念 之 间 相 互 分 离 相 互 独 立 而 非 一致。
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庄子的意图了。用大拇finger 来说明大拇finger 不是handfinger,不如以non-bigthumb 来说明handfingers 不是bigthumb;同理,用whitehorse 来说明whitehorse 不是 horse,不如 用 non-whitehorse 来说明 whitehorse 并不等同于 horse 或者任何其他东西也是如此。但这仅仅只是想让我们明白,在不同的环境下,每一种情况都会呈现出不同的状态,从而帮助我们的思维超越那些简单、平凡的事情去寻找更高级别、更深刻层面的理解方式,对待一切事情都应该有一种全新的眼光,比如说,让我们的思想超越那些单纯的人类分类,将每一件事情放在宇宙中最宏大的背景下去思考,从而达到一种豁达和开朗的心态状态——既能接受变化,又能感受生命过程中的美丽,为此目的,我们应当培养一种能够融合一切差异化思维模式,使得每个人都能够成为整个宇宙的一个整体部分,从而实现最高级别的心灵状态: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齐一。这就是作者追求的人生价值观念——泯灭一切界限,消除所有差异化认知,使得每一个人都能够看到世界上的美妙,让人们放弃对于彼此、对于周围世界以及对于他们自己内部矛盾冲突以及争斗过激反应的一切偏执观念,以及对抗以及抵触带来的压迫感,同时转变为更加开放和包容式的人格结构,更具备宽容及慈悲心怀,以至于能够从最普遍共通的地平线上开始探索人生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