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天地一指社会万物一马抱朴守拙与光同尘
很有趣的是,辩论大师庄子不喜欢进行辩论。这是因为庄子与其他辩论家观察世界的角度不同。世人通常只关注表面现象,而庄子则站在无尽广阔的视角,用道的智慧如同镜子一般真实地反映事物的本质。他认为,世间所谓对立和是非荣辱,其实并没有实际区别,因为它们都是源自于人的内心价值判断,这种判断带着私心偏见和局限性。如果我们阅读《秋水》篇,我们会看到庄子描述河伯在秋水泛滥时感到“天下之美尽在己”,而当他来到汪洋大海时,他才意识到天地无限,而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因此,我们可以将那些被束缚于一己私欲的心态称为“河伯型”心理。
在之前的一节中,庄子指出人类喜欢通过辩论来判定事物是非,并以自己的偏见去评断事物,这些都毫无意义,也无法探究事物真正的本质,只有站在“道”的高度,用“明”的眼光才能洞悉事物的本质。
现在,在这一节中,庄子进一步深入到了认识论的问题上。他借用先秦名家的讨论,如公孙龙关于“白马非马”和“指之非指”的问题,以此来更深入地说明概念与事实之间的关系。
庄子的这段话非常复杂,但我们必须先理解战国时期名家代表人物公孙龙提出的两个命题:第一個命题涉及的是概念中的虚幻性(即指针),第二个命题涉及的是具体的事实与抽象概念之间分离(即白马)。公孙龙说,我手上的这个大拇指,并不是手指,因为作为一个类别的手指名称包含了所有姿态各异的手指,而我的这个具体的大拇指却是一个实在存在,不同于概括性的概念,因此,大拇 指并不属于手 指。举例来说,当你说某个桌子的名字叫桌 子时,你说的那个具体物理对象,与你所定义 的名词 “桌 子”,他们相互独立,因为万物名称由人赋予,它们分别代表了一个抽象概念 和一个具体存在,所以,即使给桌子的名称叫做狗也不会改变它自身的事实。在这里,“白马非马”意味着一匹雪白色的活生生的、具体且真实存在的动物,是被人类赋予的一个抽象标签,而不管把这种动物叫成何种名字,都不能改变它本身的事理性。
现在我们终于能明白庄子的意图了。他的意思是在用大拇 finger 来解释为什么它不是手 finger 不如从另一方面看待,从一个不是大的 thumb 来解释什么是一个真的 hand finger;同样,用一匹纯白色的活生生的、具备生命力的 horses 来解释为何它不是 horse 不如从另一种不同的 perspective 看待,一匹不再是 white horses 的 horses 是如何成为 horse 的。而最后他还强调,“天地是一根 thumb 也好,有万千生物是一匹 horses 也好,无关乎它们被称作什么”。
这就是他的目的——要告诉人们,如果我们继续坚持基于特定的名字或分类去否定或者确认这些东西的话,那么这样的争执是不值得也不可能达成任何意义,更不可能触及这些事情真正内部结构。但如果我们能够超越这种观念,将一切归纳为统一体,就像古代哲学家所说的那样:“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齐一”。这正是我追求的人生价值目标之一——消除对彼此以及是非界限上的差异,不再固守个人观点,以至于去批判或支持他人的观点。这便自然推导出了我的生活价值观,即取消对彼此间对立和尊严等级次序的人生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