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天地一指社会万物一马悟道经典语录
很有趣的是,辩论大师庄子不喜欢进行辩论。这是因为庄子与其他辩论家观察世界的角度不同。世人通常只关注表面现象,而庄子则站在无限广阔的视角,用道的智慧如同镜子一般反映事物的本质。
世人认为彼此对立、是非荣辱在庄子看来,不过是一种内心价值判断,它们来自于人的偏见,是基于一己之私和局限性的思考。如果我们继续阅读《秋水》篇,我们会发现庄子如何描述河伯,在泛舟于汪洋之中,只当天下之美尽在己而自得满足。但当他达到浩瀚的大海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对天地万物的一切知情渺小。因此,我们可以将这种固守一己私利的心态称为“河伯型”心理。
在前文中,庄子指出人类喜欢通过辩论和判定事物是非,不仅毫无意义,而且无法触及事物的本质。唯有从“道”的高度去审视,可以洞悉事物的真相。
现在,庄子进一步探讨了认识论。他借用先秦名家的“白马非马”和“指之非指”的辩题,以深化对概念与事物关系理解。
庄子的这段话说:以指比喻不是真正的手指,并不如以不是手指比喻真正的手指;以马比喻不是真正的马,也不如以不是马比喻真正的马。天地只有一根手指,万物都是一匹马。这句话非常难解析,我们需要首先了解公孙龙关于“白马非马”和“非字”命题的情境。在这两个命题里,他们探讨的事实就是名与实之间分离,这意味着一个具体的事物与其概念相互独立存在。
公孙龙提出,如果我拿起我的大拇指,就可以证明它并不是手指,因为作为一个概念,“手指”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姿态不同的东西,但这个具体的大拇 指却是一个实在存在,所以它就不能被归类为手 指。而且,无论你给桌子的名称怎么样,都不会改变桌子的实际存在,因此桌 子并不等同于所谓的手势。你把某个雪白色的动物叫做 “白 马”,但即使你把所有类型的人或动物都称作 “狗”,这样也不会改变它们本身所具有的地位,即使你给它们取名叫别什么也不变,它们依然是活生生的、具备特征 的 “动物”。所以,虽然你的名字可能改变,但这种变化并没有影响到他们原有的特性或功能,从而形成了一种抽象概念(例如,将任何生物都称作 “狗”。).
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张子的意图了。张说,用大拇 指来说明这是 不是一个 手 指,不如用 不 是 大 拇 指 来 说明 这 是 一 个 手 指;同样,用 白 马 来 说 明 这 非 正 常 的 马,不如 用 非 白 马 来 说 明 这 是 一 匹 正 常 的 马。这并不是要证明哪边更正确,而是在强调使用虚假信息去否定真实信息或者使用真实信息去否定虚假信息都是没有意义的事情,最好直接放弃这些区别,而应该像看到一切一样,从一种整体、一致、统一观点上观看整个宇宙,如若将一切宇宙中的每个部分设想成为自己的身体的一部分,每个事件设想成自己的思想,那么这个世界就变得更加简单明确,同时也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容易管理起来,因为如果每个人都能理解这一点,那么他们就会停止争吵,并且开始合作共同努力解决问题,这就是张子的追求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我"既处于自然界,又融入自然界,与自然界共存,与自然界保持平衡,这就是他的终极目标,是他一直以来最重要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