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天地一指万物如马
很有趣的是,辩论大师庄子不喜欢进行辩论。这是因为庄子与辩论专家们观察世界的角度不同。世人观察世界时,只看到表面现象,而庄子则站在无限遥远的高度,用道的视角,如同镜子一般准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世人认为彼此对立、是非荣辱,在庄子的眼中,其实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彼此对立、是非荣辱,都是源自于人的内心价值判断,这些判断来自于人的内心,是偏向一私、局限于一隅的。如果我们阅读《秋水》篇,我们会看到庄子写河伯在秋水泛滥时,他觉得“天下之美尽在己”,而洋洋自得,但当他来到汪洋大海时,这时候才发现天地之无限,而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他用“河伯型”形容那些拘于一己私利的心态。
在前文中,庄子指出人类喜欢争论和判定是非,更喜欢以自己的偏见来评断事物的价值,这一切毫无意义,也无法探究事物真正的本质。唯有用“明”的视角,从“道”的高度去看才能洞察事物的本质。
现在我们将深入探讨认识论的一层次更高。在使用先秦名家的“白马非马”和“指之非指”的讨论中,庄子进一步阐述了概念与事物之间关系。
庄子的言辞如下: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如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 非马也。天地一 指也,万 物 一 马 也。
这段话非常难懂,但我们需要理解公孙龙关于两个命题:一个是关于"白馬"與"馬"(即名與實),另一個則關於"引申詞語"(即類別中的例外)。这些命题讲的是名称与实际存在的事物之间相互独立分离的问题。
公孙龙说,我手上的这个大拇指,并不是手里其他的手掌。这就是因为人们给予的事物名称叫做类别概念,而具体的事物本身却是一个实在存在,所以大的拇 指并不是属于类别中的那几个手掌。而桌子的名字叫做桌,但是桌子的具体实体,它,与所说的名字是一种相互独立状态,因此桌子并不等同于它所代表的一般性概念—桌位上所有东西都被称为‘椅’或‘餐具’或‘书籍’等,即使你把它们称作狗,那样改变不了它们原有的特性。因此,无论你怎么称呼它,都不会改变其自然属性。所以,“白馬”就像是真实生活中的动物,而且不管你如何定义它,它仍然保持着作为一种动物身份这一点是不变的情况。但如果将一个活生生的动植物描述为某个抽象词汇,比如把牛说成羊,那么就会造成混淆,让人误解了其原本应该有的身份角色。
现在我们终于能明白了。在这里,庄子的意思是在尝试通过展示我们的语言能力如何影响我们的思考过程,并且试图揭示出人类思想系统内部结构以及命名体系如何影响我们的认知方式,以及这种认知方式如何塑造我们的行为模式及社会规范。当他提到:“用大拇 指来说明大拇 指不是手 指,不若 以 非 大 拇 指 来 说 明 手 指 不 是 大 拇 指 也”,他其实是在暗示,如果要解释为什么我的右臂的大脚趾并不算是我右臂的大脚趾的话,你可以选择不直接从我右臂的大脚趾出发否定它,而可以选择从我的左腿开始否定整个右臂。这正好体现出了他的主张:不要仅仅基于文字上的逻辑挑战对方,要超越单纯文字游戏,将问题放在更广阔的人生哲学背景下去考量考虑,以达到一种全面的理解和认识,而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字面意义上去分析问题,同时也不应只是简单地排除掉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产生新的困惑或矛盾。在这个过程中,他希望能够帮助人们摆脱那种只关注细节细节而忽略整体性的错误思维习惯,使他们能够从更加宽广的人生哲学视野去审视问题,从而达到一种完全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水平,一种超越单纯文字游戏、高级抽象思考水平的人生境界——这种境界,就是所谓的一切皆虚幻,没有绝对标准,没有绝对真理,只有平静接受宇宙间一切现象发生变化,就像我一样站在这片汪洋浩瀚的大海边,看着风浪起伏,每一次波涛都带着不同的故事。我既不是岸,也不是船,我只是岸边看着船走过波涛的人。我既没有方向,也没有目的,只想随波逐流,看看每一次潮汐又带来了什么新奇的事情。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永远处在这个瞬间,被时间抹去了过去,被未来遮住前方。而我唯一知道的是,现在,就是最重要的时候。你愿意跟随我一起踏上这样的旅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