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天地一指社会万物一马无为则无所不为无欲则刚
很有趣的是,辩论大师庄子不喜欢进行辩论。这是因为庄子和其他辩论专家观察世界的角度不同。世间之人把目光投向表面的现象,而庄子则站在无尽遥远的高度,用道的视角,就像镜子一样赤裸裸地反映事物的本质。
世间之人认为彼此对立、是非荣辱,在庄子的眼中,它们其实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对立与是非荣辱都是由人的内心价值判断所引发,这些价值判断源自于人的内心,是偏于一己私利、拘泥于一隅的。如果我们阅读《秋水》篇,我们会看到河伯在秋水泛滥时,他觉得“天下之美尽在己”,而洋洋自得,但当他来到汪洋大海时,他才意识到天地无限,而自己不过是一只井底之蛙。在这里,我们可以将那些被束缚于一己私利的心态称为“河伯型”心理。
在前文中,庄子指出人类喜欢争论喜爱分辨是非,并以自己的偏见来评判事物,这一切都毫无意义,也无法探索事物真正本质,只有从“明”的视角,从“道”的高度才能洞悉事物本质。
现在,庄子开始向人类认识论更深层次推进。他利用先秦名家的“白马非马”和“指之非指”的讨论,以进一步阐释概念与事物之间关系。
庄子说:“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 非马也。天地一 指也,万 物 一 马 也。”
这段话非常复杂。我们需要先了解公孙龙关于两个命题:第一个命题是关于“白馬”,第二个命题关於 “馬”。这两种讨論实际上讲的是,“名”与 “实” 之间相互分离相互独立的关系。公孙龙说,我手上的这个大拇 指,并不是手 指,因为"手 指"是一个概括性的概念,它包含了所有姿态各异的手 指,因此作为概念 的 "手 指" 是虚幻 的,而我 手 上 的 这 根 大 拇 指 则 是 实 在 实 在 的,一 个 是 概括 性 的,一 个 是 现实 性 的,所以,大拇 指 不 是 手 指。一 例 子 就 如 你 把 一个 桌 子 说 这 个 是 桌 子 而 桌 子 本 身 那 个 具体 物 体,与 你 所 谓 名 词 桌 子,它们 相 互 独 立,因 为 万 物 所 有 名 都 由 人 来 定 达,那个 具体 物 体 叫 做 “实”,那 个 概括 性 命 称 叫 做 “名”, 一 个 是 具体 的,一 个 是 概括 性 ’s, 一 个 真 实 存 在 ’s, 一 个 虚 幻 存 在 's 因 此 桌 子 不 成 为 桌 子.
同理,“白馬 非 馬”的意思就是說,一匹純白色的馬,它是一個活生生的具體的事實存在,而「馬」則是人們為這類動物起的一個名字,其實你也可以將「馬」這樣的一種動作起一個別名,但無論你怎麼稱呼它,都不能改變它原本的事實存在。而且,你叫某個人為「張三」,但「張三」並不能代表該個人自身來說。
現在我們終於能夠理解庄子的意圖了。他的話語用大拇 finger 来说明大拇 finger 不是 hand finger,不如用 non-hand finger 来说明 hand finger 不是不 fingers;同样,用 white horse 来说明 white horse 不是在 horses,不如用 non-white horse 来说明 white horse 不是在 horses.
然而,這些字眼對我來說,並沒有什麼意義。我們應該從另一個觀點去思考問題。我們應該接受現有的觀念與現實接觸,使得我們能夠理解整體而不是局部。我們不應該過度強調差異或區別,我們應該尋求共通性。我們不應該爭取權力或控制,因為這只是會導致更多衝突和混亂。但是我知道,這可能是不容易做到的,因為我們的人性使然,我們總喜歡爭吵並且追求勝利。但如果我們願意放棄這種競爭的心態,那麼我們就能找到平衡與和諧生活方式。那時候,我認為,每個人都會發現到他們身處宇宙中的位置,以及他們生命中的目的。
最後,當我讀完了我的文章後,我開始思考我是否真的達到了我的目標?或者,如果有一位智者來評估我的文章,他會如何看待?他會同意我的想法嗎?抑或他會給予不同的見解?
當然,這一切只是一個假設,但它激勵我繼續學習,並希望未來有一天,我能夠成為那位智者之一——一個懂得如何解開生活謎團的人。而現在,就讓我帶領大家進入更深層次探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