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风情五十六个民族的长老传承
在我国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社会中,“老”字不仅代表了年龄的积累,更是权威与智慧的象征。这里,年长者被视为拥有丰富经验和深厚知识的人,他们通常担任着村寨的领导职位,即所谓的“长老”。云南东部壮族地区就有着独特的长老制度,每个村寨都设有一座专门用于议事的地方,被称作“老人厅”,这无疑体现了对长者的尊重和依赖。
苗族社会中,“议榔”或“理老”的角色同样重要,在不同地区则有不同的称呼,如台江、剑河一带叫做“娄方”,融水地方则称为“头老”,而从江地方则用的是“榔头”。贵州榕江的一些苗族社群建立了一套完整且复杂的长老体系,其中包括寨老、活路头、牯脏头以及鬼师,这些都是年岁较大的高龄者,他们共同维护整个社群的事务,从生产管理到宗教活动,再到外交往事,都需他们指挥。
侗族对于理旧(理落)的要求尤其严格,理旧必须是家喻户晓,无私公正,有远见卓识,并且熟知传统习俗。在这个文化氛围下,年轻一代自然难以担当起寨子的重任,因为他们缺乏足够的心得体会和经验积累。
在盘县刘官区马场乡居住的地彝、苗等民族,其长老制度权力范围极广,不仅涉及日常生活中的琐事,还包括生杀予夺之权。在解放前时代,寨里的每一个决定几乎都要经由这些古稀之手审定,而这些决定往往具有不可侵犯的地位。
为什么在中国西南各少数民族中普遍存在这一形式多样的长老制度?原因之一就在于这里悠久文化深植于民心,使得以" 老"者为尊成为一种心理暗示,也成为了现实生活中的必然。中国文化最基本单位就是家族,这种家庭团结精神使得以" 老"为尊成为传统的一部分,而这种传统又不断地通过世代相传被认可并延续下去。
同样地,对于氏族来说,它们也是由爷爷公公这样的祖辈所构成,他们本身就是历史上的价值,是一种非物质财富。而那些村庄里的长者,就是那些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习俗,他们构成了整个氏族秩序的一个基石。这一切,无疑证明了在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当中,以不同形式存在的長長制,是根植于深厚历史文化土壤之上,一直以来都是一种心灵认同与社会秩序保障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