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一章犹如七情六欲的门庭大开映照出人心深处的道德探索之路
"七情六欲",即指人心中的七种情感和心理状态,以及由六个感觉器官所引起的各种欲望。其中,“七情”包括了喜悦、愤怒、悲伤、快乐、爱慕、恨恶以及渴望,这些都是人类正常的心理活动,但如果它们的变化过于剧烈,就可能会影响到人的身体健康。《上清经》中提到:“六欲务尽,七情宜除。”这意味着我们应该努力控制自己的欲望,同时也要学会调节和管理自己的感情。
“六欲”则是指眼睛(眼)、耳朵(耳)、鼻子(鼻)、舌头(舌)、身体五官以及思想意念(意),它们分别对应于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六种感觉器官的功能过度发挥,也会导致人的身心不平衡。《太清元道真经》中说:“人不能长存者……因六贼妄生。”这里的“六贼”,就是指这些感觉器官在没有被正确引导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问题。
因此,在道教看来,“七情六欲”是修行者需要克服的一个大敌。为了达到内心的平静与精神上的自由,我们必须不断地进行自我反省,并时刻警惕自己的行为和思想,以免被这些外界刺激所左右。(摘自《中华道学百问》,北京白云观李信军道长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