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何仅承认孔子的78代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乃是道教文化中的天然道观守护的深邃智慧
1989年,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首次的传戒合影活动,图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律之严格,乃修道之本;守信之重,成仙之要。天真皇人曰:“既称道士,不依模范不立;凡言真人,不循规矩不行。”至于入戒坛,即秉诚受法,与众不同,以安静为务,以威仪为准,从五祖、七真而起,为全真榜样,传承家风。
严谨地说,全真派的传戒非简单法事,而是教务上的严肃考量,是维护教纪、恢复教制的重要途径。何以如此?因道教的传戒活动并不仅限于全真派。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的传戒活动,其证据在古籍中明显可寻,如《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等文书。这份盟文表达了唐代受十戒经典的情形,有助理解释早期道士受戒的情况。
有人主张佛教对道教传习有影响,但这说法站立不稳。理由有二:其一,在印度佛教初期并无记载关于“授定”或“授学”的制度。印度佛陀虽提出一些律令,但主要讲经辩论,没有直接授予弟子任何形式的心灵境界。而中国佛教关于此类事宜所记载多出现在唐宋以后,这与早期宗教学术发展时间相比,无疑晚得太多。此外,全真派对于傳習嚴肅认真的态度,也體現於方丈大律師對於選擇接班人的慎重態度。他們要求門下學者具備十種品質:好求勝法、近贤智、聪哲赏别等,並且只有具備以上條件的人才被允許接受傳承。
再者,对于傳授法律規範,大律師會遵循以下原則:心行不正则不與之;不尽誠则不與之;無骨相則不與之;五逆則絕然不可收為徒子也。此外,如果無適當的人選,那么石匣就會被藏匿在名山福地或者海島龍宮中待機直到劫運流行時自然現世化身為神仙。
整体來看,導師對於學生接受法律規範源遠流長,這個傳統可以追溯到太上老君降賦科儀,即形成了後來的宗旨。在初期,清靜守貞是主要目的,而《老君想尔戒》被認為是最早的一部清曆書籍,它也是中國最古老的一部忌諱和禮俗指南書之一。而隨著時間推移,上清派、新天師斗各自制定了自己的「三皈」、「五禁」、「八禁」和「十禁」,這些都反映了一個逐步完善的地方性規範發展過程。在北宋時期,全 真派興起後,這些規範進一步標準化並成為一個正式制度,用以訓練門下弟子,使他們能夠達到修煉成仙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