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然道观的深处隐藏着一条修行的诗句之路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誓将心灵净化至极致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第一次的传戒大典,这一历史性的场景被宋士洪道长留存为珍贵的照片。在这段时间里,戒律不仅是禁止之义,更是修行之要。天真皇人曾经说过,只有那些模仿得恰到好处的道士才配称道士;凡是将“真人”二字挂在嘴上的人,都必须遵循真正的规矩。
当一个人踏入戒坛时,他必须怀着诚意接受这些戒律。他必须保持安静,不断地遵循威仪,远离五祖和七真的尘世界限,将自己的品德提升至全真派的榜样水平,以此来维护家风。
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的传戒活动并不属于法事,它更像是一种教务活动,是对严肃道纪和重建教制的一种深刻探讨。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尽管全真派提倡传戒,但实际上这种活动并不是他们首创。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正一道教进行过类似的传戒活动,有许多古老的经典可以证明这一点。
例如,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这个文件记录了女道士王景仙如何于唐代接受了十项重要誓言,并承诺要用这些誓言来超越三个世界,最终达到佛家的高层次。这份文献清楚地反映出唐代受刑人的情况,因此有人提出,佛教可能影响了 道教的传授习惯,但这样的说法并不站得住脚。
原因之一是在印度佛教刚开始发展的时候,并没有记载关于“传授”的具体行为,因为印度佛教学者更多的是通过辩论来弘扬佛学,而不是直接进行某些仪式性的行为。此外,在中国 佛教方面,对于“传授”这一概念所做出的记录主要集中在宋朝以后,这显然比 道教早期所实践的一些相似活动要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其独有的传授方式极为认真,他们只有在找到合适的人选之后才会轻易地颁布这些禁令。在《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我们了解到任何一个希望获得正式接纳的人,都必须具备以下十个条件:
善于追求高尚的事物。
寻找智慧和贤能的人。
能够辨别善恶。
谨慎行事,不做虚伪之言。
温柔而不作恶。
能够超越自己,没有骄傲的心态。
尊敬老师,与他们学习如同发现宝藏一样珍贵。
对老师忠诚,不辞劳动,为他们服务。
对先前的导师心存感激与报答之情。
在请求接受这些禁令时,一直不断,无休止地努力,这就是所谓的情操标准。
方丈大律师也有一套严格要求,当他决定向某个人颁发这些禁令时,他会考虑以下因素:如果这个人没有正确的心性、缺乏诚意、无骨气或犯下五逆罪,那么他不会给予他们任何权力。如果那个人病弱或者精神失常,也不会给予他们力量。而且,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他甚至会选择将他的知识隐藏起来,让它自然流露出来,而不是被迫曝光给非彼等人看。这就是整个过程中的宗旨——为了保护神仙修炼的手续化程序,使其免遭滥用与污染,从而使其成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