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耳猕猴守秘全真律坛外人莫妄传之道教戒法
在1989年的一次特殊时刻,白云观见证了全真派的第一次传戒合影,这一历史瞬间被宋士洪道长留存下来。戒律,作为一种禁忌,是修行之路上的必经之途。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不是模范不行;凡言真人,不是规矩不习。”当一个人踏入戒坛,秉承诚意接受戒律,他必须保持安静和威严的举止,与五祖、七真相比显得格外庄重和高贵。在这一过程中,他需要立足于自己的品德,以期成为全真的榜样,继承家风。
从严肃的角度来看,全真派的传戒活动更像是教务管理,而非简单法事,它体现了一种严格遵循的教规和道纪,以及对教制建设的重视。这是什么原因呢?其实,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了正一道教中的传戒活动,这一点通过多部古老的道教戒律经典得以证明。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份唐代《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经盟文》,其中详细记录了王景仙女士如何在张泰法师门下受十大誓约,并发誓要修行供养,以达到超越三界、位列上清的地步。这份盟文反映出唐代道士受戒的情况,也为后世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
有人说,佛教影响了道教传授仪式,但这种说法并不成立。理由之一是印度早期佛教并没有明确记载关于传授仪式的事项,因为他们更多地讲经辩论,而不是像今天这样进行仪式性的传授。而第二个理由则是在中国 佛教关于此类活动的大量记载,大多集中在唐宋以后,即晚于道教学自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传授仪式的情形。
全真派对于这方面非常认真,他们只有在找到真正适合的人选之后才会慎重地将这些秘密透露给他们。此外,《玄都律坛内庭要秘》还提出了“十相”标准,即:好求胜法、好近贤智等等,这些都是一个应具备的人才特质。如果方丈大律师认为某个人不符合这些标准,那么他绝不会轻易地向他教授这些知识或技能。他还有一套明确且严格的准则,用来判断是否应该向某个人教授这个信息,比如要求对方拥有良好的心态,没有骄傲自满的心理状态,而且能够尊敬自己的老师及所学到的知识。
至于具体如何教授这样的法律体系,则有着以下几点要求:如果一个人不能遵守正确的心性,那么就不会被接受;如果他的诚意不足,那也同样如此;或者,如果他缺乏坚定的信念或行为,那也不是合格者。如果一个人的品质中包含五逆行为,或患有疾病,都无法获得这样的机会。而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他可能会选择将其藏匿起来,将其置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中,让自然运行决定何时出现新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