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感悟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道教文化中的天然道观中的人物故事
1989年,我在北京白云观见证了全真派第一次传戒的盛况,那一刻,宋士洪道长赐予我一幅珍贵的照片。戒律,意味着严格遵守,不妄传授,是修行之路上的重要一步。天真皇人曾说过:“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这句话如同指引我们走进戒坛的灯塔。
在戒坛中,我们秉持诚意接受戒律,无论是静坐还是动作,都要恪守威仪。在这里,我们远离五祖、七真的尘世纷扰,而是追求高洁的境界和品德,以期成为全真的榜样,这便是我们所追求的家风。
然而,有些人认为,全真派传授戒法只是一个形式上的活动,但实则它是一种严肃而庄重的教务活动,是维护教门正统和推广正确信仰的一种方式。这种看法忽略了历史的深度和文化的渊源。
事实上,道教中的传戒活动并不仅限于全真派,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这样的组织已经开始进行类似的仪式。而敦煌文书中的《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经盟文》就记录了唐代的一个典型案例,其中提到了女道士王景仙如何从张泰门下接受十大誓约,并发誓要修行供养,为自己树立身外之宝。这份盟文反映出当时唐代受戒的情况,让人们看到早期中国佛教并没有像印度那样系统地进行传授过程。
因此,有些学者认为,佛教对中国宗教学术影响有限,但实际上,由于印度佛教缺乏关于传授过程的心理学或社会学分析,所以未能形成完整的人类情感表达与互动模式。而且,从时间来看,中国佛教关于传授活动记载多集中在唐宋以后,与早期道家的相关活动相比确实晚了一段时间。
对于全真派来说,对于选择合适的人选来接受其秘密性的法律,他们非常谨慎。一位著名的大律师甚至会根据以下十个标准来评估潜在接班人的资格:好求胜法、好近贤智、聪哲赏别真伪等等,只有那些完全符合这些条件的人才能够获得正式接受他们法律体系的人权利。
当然,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么方丈大律师可能会将石匣藏匿于某个神圣的地方,如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让自然界决定何时有人值得继承这些宝贵遗产。如果有疾病或不守清净者,也不会被考虑作为继承者。如果所有可能性都排除之后,那么他们可能会选择等待直到未来某个时候出现更合适的人才去继续他们的事业,这也是整个过程中的一部分考验和挑战。
总结来说,全真派对于教授受刑律有一条坚定的途径,即使是在过去数千年的历史里,它始终保持着其独特性,使得它成为一种源远流长且具有强烈象征意义的手续。此前简单明快的情形主要集中于禁欲生活与内心清寂,而随着时间推移,其内容逐渐丰富,并形成了包括“三皈”、“五戒”、“八戒”以及其他诸多规定在内的一个庞大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