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化深藏的秘密之戒法不可轻易传递仿佛隐藏在道德经的个人感悟中每个字都蕴含着天然道观的智慧和力量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仪式,这一盛事由宋士洪道长提供的图片记录。对于戒律而言,它不仅是禁止之义,更是修行之要。天真皇人曾经说过,只有那些模范行为的人才能被称为道士;只有那些遵循规矩的人才能被认为是真正的真人。一旦进入戒坛,受戒者必须秉持诚信,并致力于保持安静和威严的仪式。在远离五祖和七真的影响下,我们应当以全真派为榜样,维护家风。
严格来说,全真派传戒并不算是一种法事活动,而是一种教务活动,它体现了一种严肃的道纪和重视教制建设的道风。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将道教全真派传戒活动简单地与佛教相比较,因为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正一道教进行过类似的传戒活动。例如,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个《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记录,这显示了唐代道士受十戒经盟文的情况。
因此,对于有人主张 道教学自佛教这一说法,我们可以置之不理,因为早期印度佛教并没有记载到类似的传授界限的手续。此外,中国佛教关于此类手续的记载主要集中在唐宋以后,而这显然比道教更晚一些。而对于全真派而言,他们对待传授界限极其慎重,一位方丈大律师不会轻易向未选定的人授予界限。按照《玄都律坛内庭要秘》所述,要成为合格的人才需要具备十个条件:好求胜法、好近贤智等等。
同样的,对于方丈大律师授予界限也有一些要求:心行不中,不与之;不尽诚者,不与之;无骨相者,不与之;五逆者,不与之;及有疾者,不与 之。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来接受界限,那么就把它放在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里,让自然力量决定何时出现。
总结来说,作为一种悠久且源远流长的宗教学术体系,受到太上天子的降旨后的科仪便成为了我们的传统之一。在初期,当时简约化了多余的事物,将主意放到了避免贪欲和守护清静上面。而《老君想尔戒》则可能是最早的一部正一天师所制定的誓愿书,也是最古老的一部禁令典籍。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等各自分别创立了“三皈”、“五戒”、“八戒”、“十戒”,以及其他更多条款。而到了北宋的时候,全真派兴起,使得“传籍制度”的概念逐渐形成,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修炼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