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观里的秘密戒律修道前先笑一场_幽默修心法
在1989年的北京白云观,解放后全真派第一次传戒合影,这张照片由宋士洪道长提供。戒者,禁止之义,乃归真之要,修行之务。天真皇人云: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
即入戒坛,秉诚受戒,务要举行安静,动合威仪。远踪五祖,高蹈七真,以立品庶称全真榜样,为戒子家风。这严格的教务活动,不仅是严肃的道纪,更是重建教制的道风、道貌建设。
其实啊,全真派传戒活动并不始于全真派,而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中的传戒活动了,有很多经典可以证明这个问题。在敦煌文书中,有《唐景云二年》记载了王景仙从雍州长安县怀阴乡东明观三洞法师中岳先生张泰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十戒经盟文),反映出唐代受十次基本禁令和十四项持身品牒的情形。
有人说佛教对此有影响,但这说法站不住脚,因为印度佛教并没有类似的“传授”记载,而且中国佛教关于传授活动的记载,在唐宋以后才出现,而比起早期的 道教晚得多。全 真派对于传授十分慎重,一方丈大律师,在没有合适的人选时,是不会轻易传授这些重要知识和技能的。
按《玄都律坛内庭要秘》所述,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人选,你必须具备十个条件:好求胜法,从善如流;好近贤智,无疑行;聪哲赏别真伪;谨慎言不过行;柔和少无过恶;能师胜己,无骄慢心;敬师重教,如贫得宝;能奉师长,不辞勤劳等等。而且只有当你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心地纯净、诚实、无私欲及其他要求时,你才能获得这些高深知识。
如果找不到这样的门徒,那么石匣藏于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只需到达那儿自然会出现你的门徒。如果你拥有以上所有特质,那么你将被允许接受这些古老而神圣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