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化中的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天然道观深藏其间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第一次的传戒大典,这一历史性的场景被宋士洪道长所记录。戒律,是一种禁止之义,也是归真之要,修行之务。在天真的皇人看来,只有符合道士模范的行为才能称为真正的道士,而只有遵循真人的规矩,才能被视为真正的修行者。因此,当一位道人进入戒坛,并秉持诚意接受戒律时,他们必须保持安静,以威严的姿态举止远离凡俗,从五祖到七真,一步步攀登至高峰,以立足于全真派的榜样和家风。
从严格意义上讲,全真派的传戒活动不应被视为法事,而应该是一种教务活动,它体现了一种严肃而庄重的情形——这是维护教规、重建教制的一种方式。这是为什么呢?实际上,全真派并非首创传戒这一活动,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就已经有此类传承。敦煌文书中的《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提供了证据,其中记载了王景仙女道士如何向三洞法师张泰接受十项戒律和十四项身品誓言。这份唐代盟文显示了当时唐代道士受戒的情况,因此有人认为佛教对此影响颇深,但这种说法站不住脚。
理由有二:第一点,即印度早期佛教没有明确记载过这样的传授仪式,因为印度佛教学者更多的是通过讲经辩论来弘扬佛法,没有专门设立“传授”这一形式;第二点,由于中国佛教关于这方面的记载多出现在唐宋以后,这与全真派在魏晋南北朝即已进行此类活动形成鲜明对比。全真派对于这方面非常认真,不轻易将其秘密向外界透露。一则《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提出了十个条件,要求受戒的人必须具备:
善于求胜且善良,如同流水般不断。
接近贤智,无疑虑。
聪明机智,可以识别虚伪。
谨慎言行,不超过实际能力。
柔和克己,无过失。
能够超越自己的老师,没有骄傲的心态。
尊敬师父,对待教育如珍宝一样珍惜。
忠诚地侍奉长老,不辞辛劳。
对先师有感激之心,即使再小的事也愿意回报他们。
渴望接受这些规定,从未间断,每日夜以继日地努力,这便是所谓“十相”。
同时,如果方丈大律师觉得某个人不符合这些标准,他就不会将这套神圣而复杂的制度赐予他。而如果找不到合适的人物,他会把石匣藏在名山福地、海岛龙宫等地方,让它自然而然显现出来。当一个新的学子准备接收这些古老而神秘的手续时,他们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心灵清净无偏执,
真诚守信,
有坚定的骨气,
不犯五逆(杀生、盗窃、邪淫等恶行);
无疾病或身体状况不好。
这样一个人才能够成为合格的大律师。而在整个历史进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个过程源远流长,从太上爷爷降临科仪,最终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知的小乘、大乘、天台宗等各种宗系之间交流思想与实践的一部分。在最初阶段,虽然简约但主要目的仍然是避免贪欲与保持清静,《老君想尔禁》可能就是最早的一本关于正一天师界面的禁令,也是我们现代所知最古老的一部经典。
随着时间推移,上清、三灵宝、新天帝各自制定了不同的规则,如“皈依”、“五德”、“八德”、“十德”,以及其他诸多规范。到了北宋时期,全真是建立起来之后,便出现了一套完整系统化的地方法,“傳礼”的制度逐渐完善,其宗源可追溯到先前的六耳不谈,以及口口相传绝技,与古制融合,使得整个体系更加精致与严谨,最终达到今日这样一个高度集中的状态,为修炼术数提供稳固基础。此外,该体系还特别强调不能轻易将其转授给非该门下的弟子,或许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够看到如此悠久又独特文化根基下孕育出的那份深厚情感与知识共享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