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化中的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正如道德经中所言不贵难得之货天然道观守护着这份古老而神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自解放后第一次的传戒大典,这一历史性的场景被宋士洪道长所记录。戒律,是一种禁忌,它是修行的起点和责任。天真皇人曾说:“既称道士,非道士之模范不行;凡言真人,非真人之规不习。”当一个人进入戒坛,必须以诚相待,严肃而庄重地接受戒律。这是一种远离五祖和七真的生活方式,以达成高尚的境界。在全真派中,被授予戒律的人被视为榜样,他们承载着家风。
实际上,全真派中的传法活动并不仅仅是一个宗教仪式,而是一项严格的教务工作,它体现了一种严肃的道德纪律和对教义制度的重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进行过类似的传法活动,如敦煌文书中的《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经盟文》所证实,这份文书记载了唐代的一位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在张泰门下接受了十个重要戒律,并发誓要修炼并供养,以达到超脱三界、位极上清的地步。
有人可能会认为,佛教影响了中国古代其他宗教如 道教 的某些仪式或信仰,但根据史料分析,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原因之一是印度佛教早期没有明确记载关于“传法”这一概念,因为那里更多的是通过讲经辩论来传播佛法,而不是正式授予徒弟们具体的法律或规定。此外,在中国 佛教 的发展过程中,对于“传法”这一概念最早出现是在唐宋时期,而这比 道 教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进行类似活动要晚得多。
全真派对于其内在精神与修炼方法保持极端谨慎,不轻易向任何个人授予这些知识。这一点可以从《玄都律坛内庭要秘》这部著作中看出,该书记述了一系列要求接收者具备的人格特质,其中包括好学、聪明、谨慎等十个方面。如果方丈大师认为申请者缺乏这些品质,他就不会授予他们任何权力。而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么他将把珍贵的手稿藏匿于名山福地或者海岛龙宫,只有到了劫运流行的时候,这些手稿才会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
总结来说,全真派对于其内部规范持有一种源远流长且神圣不可侵犯的心态,从太上始祖降临到现在,一直坚守着这种独特而深奥的情形。在最初阶段,上清派、灵宝派、新天师等组织制定了一系列基本原则,如皈依、三心、二乘以及各种各样的禁令。随着时间推移,当北宋时期全真派兴起之后,“传法”制度也逐渐形成,以确保这些高级智慧只能够流入真正准备好接受它们的人手中,并且以此来维护整个体系的一致性与纯洁性。这一切都是为了实现真正成为神仙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