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经典集中了老子的学说深藏于全真律坛之外的秘密之戒法不可妄传唯有天然道观能窥一二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仪式,这一盛事由宋士洪道长亲自拍摄。对于戒律的重要性,天真皇人曾言:“既称道士,不行非道士之模范;凡言真人,不习非真人之规。”因此,在进入戒坛时,受戒者必须怀着诚挚的心态,并且要保持安静与威严,以远离五祖和七真的俗世纷扰。
从严格意义上说,全真派的传戒活动更接近教务管理,而不仅仅是一次法事。它体现了严肃的道教纪律和重建教制的精神。这是为什么呢?实际上,道教中的传戒活动并不始于全真派。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正一道教就已经有了相应的传戒活动,这一点可以通过许多古代的道教戒律经典来证实。例如,在敦煌文书中,有《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记载,这说明唐代早已有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情形。
有人认为 道教 的传 授 戒 法 学 自 佛 教,但这论点站不住脚,因为印度佛教早期并没有明确记载过类似的“传授”活动。而中国佛教关于此类活动的记载,大多出现在唐宋以后,与道教早期开始进行此类活动相比,要晚得多。
全真派对此极为认真,对于选择合适的人选而言,他们会慎之又慎,一旦决定,便会恪守原则。在《玄都律坛内庭要秘》中,有所谓“十相”的标准,即:好求胜法、好近贤智等等。如果方丈大律师认为某人尚未达到这些标准,他绝不会轻易授予他们这份高贵的地位。此外,还有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如心行不中者、无骨相者等,都需要被考验过才能获得这一殊荣。
最后,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么石匣就会被藏匿在名山福地或海岛龙宫里,只有当劫运流行时,它才会自然出现。如此看来,整个过程充满了神秘色彩,也反映出了其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价值。
总结来说,从太上至下降,每一步科仪都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继承的一部分。这包括最初简约但富含哲理的小量法律,以及随后的三皈、五戒、八戒和十戒等各个阶段发展出的更多规范。此外,全真派还建立了一套完整而系统化的事业制度,即依靠口口相传,让真正懂得修炼的人成为继承者,而不是盲目地向所有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