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道弟子眼睛为什么会变样了全真律坛外人不知的秘密之戒法不妄传_道教文化 -天然道观
在1989年,北京白云观举行了全真派第一次的传戒合影,这一活动由宋士洪道长提供图片。戒律是禁止之义,亦是归真之要,修行之务。天真皇人曾说:“既称道士,不行非道士之模范;凡言真人,不习非真人之规。”因此,当一位修行者进入戒坛,他们必须秉持诚意接受戒律,并努力保持安静与威仪远离五祖和七真的影响,以便立足于全真榜样中,守护家风。
严格来说,全真派的传戒不是法事,而是一种严格的教务活动,它体现了严肃的道纪和重建教制的道风道貌。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有正一道教进行过传戒活动,这一点可以通过许多古老的经典来证明。在敦煌文书中,有一个名为《唐景云二年道士王景仙受十戒十四持身品牒》的文件,其中记录了唐代的一位女道士王景仙如何向三洞法师张泰接受十大誓言,并发誓要修行供养,以达到超越三界、位极上清的目标。这份盟文反映出唐代受戒实况,因此有人主张佛教对 道教传戒有所影响,但这一说法并不成立。
早期印度佛教并未记录有传戒活动,因为印度佛教主要以讲经辩论为主,没有专门针对此类活动。中国佛教关于传戒记载多见于唐宋以后,与早期宗教学术相比显得晚很多。而全真派对于传授戒律十分慎重,一方丈大律师不会轻易将其授予不具备条件的人。此外,还有一系列要求,如:好求胜法、无疑行等十个方面需要考量才能被接纳。
当方丈大律师决定授予某人最终的心性,如果他们的心不纯净或行为不端,则会拒绝授予。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即使石匣藏于名山福地、海岛龙宫,也会自然出现符合条件的人。
自太上降下至今,教授受诫已成为一种悠久而流动的事业,从最初简约到现在更加详尽,这些都是成为了我们今日所知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