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淮南王英布为何又称为黥布
英布是与韩信、彭越齐名的汉朝开国大将,《史记》和《汉书》中都称其黥布。相传英布小的时候相面的人说他“当刑而王”,英布在成年后因犯法被判受黥刑,遂以为应验而欣然受黥。在参加建造骊山墓的工程时,英布广交豪杰,后逢陈胜、吴广揭竿起义,便起兵反秦。楚汉交兵时,经刘邦等人积极争取,英布归汉,并为汉统一天下立下累累战功,被封为淮南王。英布就是因为曾经受黥刑而被司马迁、班固称为黥布。黥刑是从夏商的墨刑继承而来的肉刑,属于五刑中最轻的一种,战国、秦朝时使用普遍。施刑的方法是用利器刻犯人的皮肤,然后在刻痕上涂墨,使犯人的皮肤伤愈后留下深色的伤疤。黥刑属于小刑,当时使用凿为施刑的工具,后世才用针刺。起初黥刑是凿额部,因而又称天刑(“黥凿其额曰天”)。秦朝时刺墨的位置上有了不同的区分,对奴妾是黥面额中央及颧部(《秦简·法律答问》)。由于被黥面的人脸上带有标记,一般不会逃跑,在战国时常被贵族用做守门人,黥也从主刑逐渐变为作为其他刑罚附加手段而存在的附加肉刑,直到被汉文帝废除。不过,黥的标记作用也被后世所运用,南朝宋明帝统治时期,劫窃执官仗等应处斩刑的罪犯遇赦时,会在两颊黥上“劫”字。宋代实施的刺配中的刺复活了古代黥刑,刺墨的位置有刺面、刺额角和刺耳后等区别,又因受杖、徒刑罚的不同而刺不同的图形,因配役的远近不同而区别深浅。元代用刺刑较多,刺墨的位置分出刺臂、刺项等几种情况,并区分了初犯、再犯、三犯。明清相沿不废,直到清末修律才彻底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