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文化旅游的性质与定位揭秘打通小周天最快功法的物品场景
宗教是一种古老而悠久的历史文化现象,旅游则是促进这一资源价值实现的手段。因此,对于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我们必须认清其性质和定位,以促进事业发展。
旅游可分为文化旅游和休闲观光两大类。宗教文化旅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化旅,即心灵洗礼之旅。寺庙起源于悟道高人,然后群众自发学道修庙,成为学校。而宗教以深邃思辨、广博慈悲哲理,具有心理治疗、安慰、寄托功能。
尽管有休闲观光外延,但主次不同,不可本末倒置。宗教文化旅是以文化为主体,其本质属性是文化性;休闲观光旅以观光为主体,其本质属性是经济性,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中国三大教(儒、道、佛)的信徒有朝圣传统。在2014年,葛仙山及阁皂山共40万游客,其中35万朝圣者,4万信仰者1万游客。此时期朝圣者参与活动,如祭祀烧香捐奉;信仰者一般参与祭祀;游客不参与任何活动。从此数据可以看出,有很强的文脉。
宗教场所兴起后,一般修庙变成学校,而禅的大丛林变大学。这使得它具有心理治疗等功能,使其成为人类文明健康发展保证。
优质资源互动能更好地弘扬传统精华,并推动净化心灵积极作用,如佛四大名山及道三十六洞天仍今仍被视作圣地,有虔诚信徒千里寻访,或领略自然风光接受熏陶洗礼。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全球化冲击,我国传统朝圣地日渐淡化,有些商业化冲击导致乱象环生,加剧了香客流失带来的信仰危机,以及部分乱开发侵害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秩序。
所以应坚持原则:不追求经济效益,而弘扬传统。这与商业化区别显著。各地建筑雕塑绘画音乐等瑰宝需严格管理,以保护古老遗产并推动复兴健康发展。但法律没有针对是否经营或参股上市规定,对运作方式也无明文规定。如果把资产用于营利就违背原义,让虔诚来寻找精神慰藉的人感到寒冷困惑,所以建议政府部门明确规定不能进行商业化运作,让庙宇恢复清静环境。